远安法院推行13服务企业机制
三峡日报讯(记者田东明,通讯员徐发明、温宜飞、张婷)连续四年荣记集体二等功,连续三年在全市法院系统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坚持以质量更高、速度更快、效果更好、成本更低的理念服务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这是远安县人民法院70余名干警的承诺。
为将服务企业发展变成“规范动作”,该院推行一个企业+一名领导、一名干警、一套服务的“1+3”联系企业服务新机制。要求党组成员定期与企业电话联系,定期到企业走访,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组建法制宣讲小组,开展法制讲座和涉法咨询,化解了企业发展中的一些问题和矛盾。
东圣公司是远安法院推行“1+3”机制的重点服务对象。一年多前,该公司与温州某公司因工程价款结算等问题发生纠纷。在原告东圣公司提出了先于执行申请后,远安法院立即启动预案,赴温州开展调查,组织协商20余次,开庭调解4次,现场调解6次。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企业得以恢复施工。
在“1+3”机制的引领下,远安法院变被动审判为主动服务。去年3月,在宜昌宏泰电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下,他们依法对洋坪镇三板村谭某等二人进行排除妨碍先予执行,既保障了宏泰电业公司许家岗电站的正常施工,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对于在建、续建和新开工的重点项目,推行联席、联动、联调的工作机制,通过开辟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绿色通道,缩短了办案周期。该院负责人郭志华介绍说,该院今年已审理执行涉企案件104件,涉案标的逾4000万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3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