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供销联社部门预算(2015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黑山县供销联社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黑山县供销联社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支出预算表
二、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三、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黑山县供销联社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黑山县供销联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和省、市、县有关供销社工作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2、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网络建设,通过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社和农副产品龙头企业,要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加快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3、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和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4、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废旧物资再生资源及其它商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行业管理。
5、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供销联社理事会是本级社集体财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财产的所有权代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侵占、平调其财产,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完整性。对社属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能,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6、深化改革,坚持开放办社原则,加强供销合作社与社会各部门、各行业的联合与合作,吸纳各种经济成员的组织或个人入社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范围,发挥合作组织的群体、联合优势,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各项工作。
7、按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的要求,督促检查所属企业和指导下级社做好企业内部管理及改革与发展的各项工作。
8、抓好全县供销社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山县供销联社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黑山县供销联社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黑山县供销联社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黑山县供销联社2015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山县供销联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黑山县供销联社2015年收入预算总计122.4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22.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0万元。
二、黑山县供销联社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