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实施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助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自2018年锦州市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以来,市农业农村局聚焦产业兴旺这一重点,严格按照省项目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全力推进项目落实落地,助力壮大全市村级集体经济。
为规范项目管理,市、县两级政府及项目主管部门充分发挥服务和监督职能,印发了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了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管理制度。市政府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3次做出重要批示。为加强舆论引导,由市委宣传部主导,在锦州电视台和锦州日报开辟乡村振兴保增长促发展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典型事例、亮点工作及取得实效,社会反响强烈。
鼓励推广乡村领办、创办和村社、村企合资合作等多种实施模式,加快推进农业“新六产”发展,全面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激发乡村产业发展活力。围绕乡村7大产业领域,推广实施智慧农业项目,引领我市农业产业向科技化、信息化方向发展。2019年来共实施农业示范项目8家,智慧农业项目4家,农产品加工项目9家。项目实施管理的经验做法得到省厅的充分肯定。
积极开展“三争”工作,2018、2019两年,我市共争取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专项扶持资金1.1亿元,围绕设施农业、畜禽养殖、高效经济作物、精品果园、水产养殖、特色经济林、三产融合等7大领域实施乡村振兴项目107个,其中:设施农业类占比18%,畜禽养殖类占比30%、高效经济作物类占比16%、精品果园类占比20%、水产养殖类占比3%,三产融合类占比12%。村级独立领办创办项目51个,合资合作项目56个。项目实施乡级覆盖率达到77%,村级覆盖率达到20%以上,吸纳1.5亿元社会资金投入乡村重点项目,村集体经济增收1000余万元,增加农村劳动力就业2000余人,促进了全市乡村产业提档升位。截止目前,2018年***个项目全部竣工、运营,并通过县级验收、市级抽检和省级绩效评估评测。2019年43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34个项目已经投产运营,其余9个项目进入施工收尾阶段,县级项目验收正在进行中。
针对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整体比例过小、农业科技含量较低、智慧农业项目较少、县(市)区项目资金拨付率低等问题,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调整产业结构,落实科技兴农措施,推动智慧农业发展。同时履行好市县两级项目主管部门责任,搞好项目督导服务,力争全部项目早日竣工,发挥实际效益,为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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