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揭牌运行
本报讯
记者王友禄报道 9月28日,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揭牌运行,这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式落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津生与营口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于洪波为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并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询问了解各项流程,现场为办证群众颁发了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实施后可进一步明确不动产的归属。自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我市出台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和职责整合方案,将土地、房屋、林地、海洋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成立了不动产登记中心,下一步将围绕“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要求,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窗口建设,减少办证环节,更好地方便办事群众。针对不少百姓疑惑的使用不动产权证书后,旧土地证、房产证是否失效的问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介绍说:“新证的颁发不影响旧证的使用。只要不发生变更,现有的土地证和房产证继续有效,无须特地换证。”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此为起点,再接再厉,继续推进业务流程优化,加强窗口建设,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实现让群众满意,让党委政府放心,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服务窗口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全力推动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朝向良性健康轨道发展,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更加优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为建设沿海强市魅力盖州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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