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
教育局紧紧围绕全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及国庆节维稳安保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以省、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把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做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加大宣传力度,突出监管重点,加强专项整治,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稳定。
一、领导重视,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市教育局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制,在具体工作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在年初的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市教育局与县区教育局、局直属单位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督学室对县区政府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局党委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督导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将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细化,使安全工作成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年工作的重点,实现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制定了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和外出活动审批制度等等,并指导学校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档案。
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分别召开县区、局直属单位和局领导班子安全工作会;聘请专业人员对保安人员进行了培训;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织八个督查组对各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新学期开学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三、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安全检查工作规范的标准及要求逐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重点检查寄宿制学校、边远农村学校和幼儿园(包括民办幼儿园),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没有达到标准和要求的部位、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立即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和完善。对暂时无法整改达到标准要求的制定了整改计划和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四、加强教学实验安全管理。认真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开展了实验室专项检查,严格教学、实验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教学实验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严格管控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物品和各类放射源、生物实验用品,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五、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学校开学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把安全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法制和心理健康、思想道德教育,重点加强对新入校的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组织开展防震、防火、防楼梯间踩踏、防恶性伤害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提升广大师生的应急避险能力。
六、进一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组的作用,积极会同综治、公安等各成员单位,深入推进警务进校园工作,加强学校、幼儿园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建设;结合公安局“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防范工作,严密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巡逻防控,依法严厉打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强化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等各类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严防肇祸滋事危害师生安全。加强学生集中上下学时段和地处交通复杂路段学校的交通秩序管理和维护;高度重视校园周边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设施,专项组针对学校开学后排查出的突出隐患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完善各部门的日常监管措施。对校园安全、校车安全、校园及周边出版物市场、食品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进行经常性明查暗访,维护师生安全,净化育人环境。
七、切实加强学生上下学乘坐车辆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校车联系会议决议,加强统筹协调和校车安全检查、驾管人员培训和乘坐校车学生登记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上下学乘坐车辆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应急演练;联合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全面排查清理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和校车违章违法行为,对学生上下学的道路状况及周边情况进行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