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召开全市环境监察工作会议
为加强环境监管工作,提高依法管理能力,6月21日,市环保局召开全市环境监察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上半年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结合最近出现的一系列环境安全事件,认真分析了我市环境安全形势,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局班子成员、局属相关科室、市环监局、阜彰两县环保局、各分局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市环监局对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最后,局长黄宝浩同志作了讲话。
黄宝浩指出,目前,环境风险易在环评、审批、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环境监测等层面出现问题,要切实在这些层面上下功夫,保证全市环境监管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黄宝浩强调,要针对新形势下环境监察工作出现的新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加强环境监管工作,努力做到环境监管不出事、不误事,确保监管工作到位。
黄宝浩要求,做好环境监察工作,一是要懂环保业务,加强学习。二是要讲法律程序,严格依法办事。三是要规避环境风险,确保安全无事故。
他最后强调,做好环境监管工作要把握三个重点:一是要做到环境监察工作常态化。要打持久战,做到常排查、常监管、常处置。二是要突出重点。环境监管范围比较广、面比较宽,要把重点放在园区、基地、排污大户企业等方面。三是要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环境监管人员必须要具备应急处置能力,做到随时随地发现问题,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