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采取四项举措保证中央扩大内需及2010年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资金月报告准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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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30日发表
一是认真组织培训。针对报表软件比较复杂,要求标准高的实际,市财政局及时培训各县区和项目单位月报员100余人次,为项目单位月报工作提供了人才支撑。二是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与市监察局、发改委、经委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全面掌握项目投资构成情况。三是督导报送制。每月初,市财政对县区和市直项目单位进行督导上报,保证按时、准确上报。四是采取双审制办法。县区由项目单位初审,县区财政部门组织终审,市本级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市财政主管业务科室组织终审。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及时、准确的了解中央扩大内需及2010年中央基建投资的拨付、配套资金到位、工程进度等情况,确保了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采煤沉陷治理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等一大批民生工程得以顺利实施,此做法受到了省财政厅的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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