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会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5年7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通过)
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栗荣庆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审计部门按照《监督法》和《审计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坚持依法审计,审计工作重点突出,为规范财经秩序,合理有效使用资金,推动财政深化改革,维护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审计报告客观公正,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
为进一步做好审计监督工作,维护财经秩序,会议要求:
一、建立健全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要从体制和机制等方面深入剖析、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标本兼治。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监督,不断提高科学理财、依法理财的能力。要进一步强化项目计划、审批、招投标等方面的管理,努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二、抓好问题整改。针对审计反映出的问题,市政府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时限,严格问责。对屡审屡犯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要重视审计结果的利用,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着力解决“重审计、轻处理”的问题,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
三、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要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中的监督作用,认真帮助审计机关解决工作中遇到的人员编制、经费等实际困难和问题,保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注重干部的培养和锻炼,造就一支能够适应审计事业发展需要的审计队伍,不断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积极打造“阳光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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