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开展渣土货车专项整治
市交通局开展渣土货车专项整治-自卸车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为切实加强全市各类工程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遏制渣土运输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从即日起,在全市城区内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
一是规范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行为,严禁超载车辆驶出货源地,确保源头管理脱落扬撒车辆。
二是对货运车辆装载物脱落、扬撒、飘散造成路面污染行为,要从重处罚: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处1000-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扣减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相应分数。
三是已安装自动防脱落装置的车辆,要保证遮盖板完整无破损,在运载货物时(渣土、建筑垃圾),遮盖板角度不得超过45度,装载的货物不能超过两侧遮盖板高度,尾部货物不得压帮。运输散、流体货物时(石粉、细沙、粉煤灰),要采取相应辅助设施(加盖苫布),保证车体全覆盖。
四是严禁渣土运输车辆擅自改装,私自加宽、加高。在集中整治期间,改装车辆仍在运营的,一经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71条规定,按照上限2万元处罚,并责令恢复车辆原貌。
在专项整治期间,要求各货运企业及货运经营者要依法运营、文明行车,对所属车辆要进行自检自查,教育从业人员文明守法经营,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和交通运输秩序,为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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