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培训会召开
“要找准定位,紧紧依靠各部门、各单位,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对活动的每一个环节督导到位、严格把关,敢于‘唱黑脸、当包公’。”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在即,2月12日下午,教育实践活动培训会召开,就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操作规范等进行专题培训,并提出明确要求。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顾春源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处长、市委学习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组长赵永健应邀作专题辅导。他根据全市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结合第二批单位特点,详细解读了教育实践活动要把握好的几个问题、基本原则、督导组工作职责等,并对准备阶段以及每一环节的重点工作、需要注意的问题等进行深入浅出辅导。
会议指出,必须全面准确把握中央、市委和县委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聚焦“四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实际、出实招、求实效,着力构建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为推进现代化生态岛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会议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是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坚持标准,严字当头,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示范。这次活动将由县委向各部门、各单位派出10个督导组,对全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导。各部门、各单位也将向所属基层党组织派出督导组。督导组将认真审阅活动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要求标准不降低,整个活动不留短板。
会议强调,教育实践活动的参与者、组织者和督导者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及时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和县委的新部署、新要求。县委督导组要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综合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早统筹谋划,认真做好活动启动前的准备工作,做到务实高效、密切配合、甘于奉献,确保全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