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分中心、科(部)室: 根据杨委府信访发[2019]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19年清明期间我区的社会稳定和谐,妥善处置各类群众信访事项,现将我单位2019年清明期间值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安排 二、值班要求 值班人员严格遵守6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备班制度,带班领导做到“全天24小时在线”,值班期间不得离开上海。清明期间,“三位一体”班子成员要保持 24 小时通信畅通,外出要按照《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三位一体”工作人员外出报告审批制度》(杨投促办党[2017]2号)等相关规定申报。值班期间,对于安全生产、网络安全事件和群众信访事件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先期处置、妥善应对。各科(部)室、分中心要按相关要求加强安全管理,锁好门、窗,切断水、电,确保安全。要根据区委保密办的相关要求,做好***网络、***电子设备和***文件的保管保护措施。 清明期间(4月5 日至4月7日),对于群众信访事项,坚持“每日一报,有事即报”,如情况正常,请于每天15时30分至16 时30 分(4月4日晚为17 时30分至18 时)向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平安。如遇突发事件,请按值班规定及时报告,并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区政府总值班室。区政府总值班室电话:25032324、25032348,传真:25032350。每日一报事项,值班员报带班领导后,按上述规定报相关部门。 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