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A03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主办)(二次答复)
对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A-03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朱芳蓉 代表:
根据5月18日对涉及城建环保专题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协商推进会的要求,经研究,现将您提出的第A-037号“关于军工路第五构件厂早日搬迁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第二次答复如下:
一、我局再次约谈了军工路第五构件厂的负责人,要求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扬尘防控工作。该单位积极配合,后续改善的工作如下:一是在厂区内另外增添了一路供水管道,通过人工洒水进行二次降尘;二是在环保设备上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完成了砂石分离机的更新,同时对除尘设备也将进行更新,新设备将于高考结束后完成安装。
二、在近几年的扬尘防治工作中,我局一直将该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单位。目前厂区有3套扬尘在线监测措施(2套扬尘在线设备,1套第三方单位的人工监测),从3套监测的数据(数据附后)来看,该厂并未出现扬尘超标情况。在后续的工作中我们还将继续加大监察监测力度,充分发挥扬尘在线数据的监管作用,加强对扬尘数据的审核,建立发现问题机制,同时开展定期与随机的日常执法检查,一经发现扬尘超标现象,立即依法进行处理。
2018年6月6日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宁国路121号611室 邮政编码:200090
承办人姓名:瞿 龙 联系电话:25251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