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召开民宗局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3月19日,全州民宗局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在兴义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六届九次全会及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局长会议和省十二届人民政府第四次民族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15年工作,部署“十三五”时期和2016年我州民族宗教工作和全州民宗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州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王丽蓉在会上就2016全州民族宗教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三五”全州民族宗教工作作部署。州民宗委纪检组长吴科信在会上就州民宗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部署。州民宗委领导吴贞亮、梁启超、李景兴分别就分管的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现场
会议宣读了2015年度各县(市)民宗局目标绩效考核文件,颁发2015年度目标绩效奖牌,王丽蓉代表州民宗委与各县(市)民宗局签订了目标绩效管理责任书。全州八个县(市)民宗局以及义龙试验区民政和民族宗教政策事务局负责人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授牌仪式
签订责任状
王丽蓉在《打牢基础 做靓示范 谱写民族宗教工作新篇章》的讲话中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州各县(市)民宗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要求,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圆满完成了“十二五”各项任务,多个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在民族工作方面,“十二五”期间,争取中央、省和州级投入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央民族教育专项资金、民贸民品企业补助资金、宗教危改资金和民族经费、民运会及文艺会演等各项经费1.28亿元,积极推动了我州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在宗教工作方面,各县(市)民宗局注意抓问题导向、注意抓思想领先、注意抓健全组织、注意抓严格程序、注意抓规范管理、注意抓疑难问题、注意抓基层组织,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为宗教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实现我州宗教工作有序推进。
对于“十三五”时期民族宗教工作及2016年的工作,王丽蓉强调,“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要深化对“五大”发展理念的认识;按照州委“1+3+3”发展体系,突出抓好大扶贫、大山地旅游、大数据战略行动,找准工作切如点,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牢民族宗教基础工作,做强做靓示范点,充分体现民族宗教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十三五”时期,力争全州获省认定的民贸民品企业1500家、争取资金对我州30个民族特色小镇、146个民族特色村寨基础设施、产业结构进行调整、打造3至5个产值上亿的民族特色企业、争取我州获国家民委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市”、创建20个城市民族工作示范典型社区、创建州级“双语”示范点20以上,培训双语教师骨干1000人次、做好县县有民族示范班、在各县(市)职校各开设一个以上民族文化传承班,培训学员2000人以上、完成培训民族工艺领军人物250人次,命名25至30名少数民族工艺大师和培训150人少数民族古籍业务人员。对于“十三五”时期及2016年的宗教工作,王丽蓉要求,要深入贯彻将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意见》,认真抓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宗教工作,突出打击“六非”行为,抵御宗教渗透,全面完成宗教乱象治理任务,基本构建起指导有方、执法有力、管理有序、服务有位的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推动宗教和谐示范区建设。
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王丽蓉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放,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两个责任”;要抓好廉政教育,敲响思想警钟;要强化权力监督,巩固反腐机制;要严明组织纪律,严格责任追究;要狠抓作风建设,抓好“四风”治理;要强化纪检职责,履行监督职能,以担当精神激发干事热情,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吴科信在会上指出,2015年,州民宗委党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工作方针,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狠抓任务落实,有效推进了州民宗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十三五”时期及2016年,全州各县(市)民宗局要深入学习领会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全会精神,以全会精神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尊崇党章,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增强责任担当,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紧紧围绕民族宗教工作中心,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为开创全州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全州八个县(市)民宗局以及义龙试区民政和民族宗教政策事务局相关负责人、纪检组长、分管宗教工作副局长、办公室主任,以及州民宗委机关各处室人员近60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