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办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开始受理
从区人社局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了解到,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已开始受理,至12月25日结束。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有所调整,个人缴费标准有所改变,70周岁以上人员从每人每年370元调整为390元;60至69岁人员,从每人每年535元调整为555元;19至59岁人员,从每人每年720元调整为74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及在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从每人每年110元调整为130元。对于农村居民个人缴费将给予适当补贴。而城乡居民中的低保对象、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减免。此外,为进一步方便居民看病就医,完善转诊办法,转诊时间从目前的3个月延长到6个月。 未参加本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有: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中小学生、婴幼儿;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应当到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统一办理缴费手续;农村居民应当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他人员可到就近的街道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每年登记缴费期结束后,新生儿、新报入本市户籍人员及中途参保等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到就近的街道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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