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国棉九厂(日商上海纺织株式会社旧址)老办公楼修缮申请的批复
关于原国棉九厂(日商上海纺织株式会社旧址)
老办公楼修缮申请的批复
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2014年4月14日收到你公司《关于原国棉九厂(日商上海纺织株式会社旧址)老办公楼的修缮申请》。经我局研究,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日商上海纺织株式会社旧址(老办公楼)进行修缮。
二、日商上海纺织株式会社旧址(老办公楼)是杨浦区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其修缮工程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1条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3条的规定,修缮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不得改变日商上海纺织株式会社旧址(老办公楼)的外立面、结构体系、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室内装修。
四、修缮方案应明确该楼的重点保护部位,须认真考证原建筑风格、样式和材料,并提出针对性的修缮方案。对于建筑外墙立面的修缮及室内装修的修复,应作为设计重点进行研究。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1条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8条的规定,承担日商上海纺织株式会社旧址(老办公楼)修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
六、日商上海纺织株式会社旧址(老办公楼)修缮工程的设计方案须报我局审核同意。
特此批复。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