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人员领取父母奖励费办理告知
无业人员领取父母奖励费办理告知
一、办理依据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补助若干规定》
二、申领主体
户口在本街道的本市常住户口,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无业人员。
1、 夫妻双方均为待业者。
2、 一方为自费出国,另一方为待业者。
3、 一方为个体工商户,另一方为待业者。
4、 一方为服刑中,另一方为待业者。
5、 一方为外地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待业者。
6、 丧偶或离异后子女判本人,并未再婚的待业者。
三、申领程序
1、 申请:上述对象凭有关证明材料(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劳动手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通知书本人联)向居委会领取《待业人员领取父母奖励费申请审批表》填写后交居委会。
2、 审核:居委会初审后,将审批表有关证明材料交街道人口计生办复审。
3、 审批:区计生委对上报材料审核后,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
四、受理部门:四平路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
五、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周六 上午8:30-11:30
六、接待地址:抚顺路360号2楼人口综合服务站
七、联系电话;65625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