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委加强重点企业和重点节能项目管理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一是明确重点监管企业。区经委对区域内50家年耗能1000吨标煤以上企业、8个5000平方米以上超市卖场和4家交易额1亿元以上的批发市场开展重点监管,并将能耗在1000吨以下的企业分解到各街道镇管理。该委对重点用能企业中的能源管理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加强对本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和整改。 二是开展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核。该委将项目万元增加值能耗作为重要审核条件,严把高耗能、低附加值项目准入关。 三是推进“十大节能工程”。本区现有年耗能2000吨以上标煤用能大户23家,年耗煤总量为17.45万吨标准煤。目前该委正在对上述企业进一步调查摸底,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先进产品推动节能,对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设备实施强制报废;商业建筑采用节能新技术,减少能耗;政府机构、政府投资项目等优先采用绿色照明产品。(区经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