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纪实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如何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如何为祖国“南大门”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这是摆在全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首要职责,更是检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效的一次“大考”。
为此,近年来,我市以创建“食安城”攻坚战为总抓手、重头戏,严防死守祖国“南大门”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交出了一份合格的民生答卷。
严把食安“源头关”
通达八方,货畅其流。
钦州港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出海枢纽港,涌动着强劲的活力。借助整条新通道,东盟国家的水果、大米、生鲜等迅速摆上中国超市的货架,进入老百姓的餐桌。中国西部地区生产的产品也能第一时间进入东南亚市场。其中,从钦州港进口的常见食品品类涉及榴莲、玉米、大豆、大米、巴沙鱼等25种,销往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等地。据统计,今年1—7月,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14省市区经钦州港口岸进出口总值达到593.8亿元,增长96.8%。
食品安全“必须抓得紧而又紧”。随着钦州港口岸集装箱业务发展迅猛,进出口食品业务量逐年增长,把好进出口食品安全关尤为重要。钦州港海关推出的“两段准入”附条件提离模式提升了粮食、矿产品、水果等重要民生物资的通关效率,保障了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目前,粮食类产品口岸转运时间较以往压缩了15天左右。同时,钦州港运用“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的模式,提升口岸物流效率,全力发挥好西部陆海新通道出海枢纽港的便捷优势。目前,该项改革已作为广西自贸试验区第二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改革试点经验进行复制推广。
建立对进出口重点敏感产品和重点领域实施源头严管、过程严管、后续协同处置的治理工作机制;对进出口水果种类制定科学的抽检监测计划,实施常态化专项抽检机制;进口食品入关现场查验坚持执行高标准,对进口食品是否存在致病性微生物、药物残留,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强化检验监管……
一个个科学管用的实施方案,一道道切实可行的监管手段,无不彰显着钦州市各级各部门坚决守住祖国南大门食品安全的“初心”和“决心”。
据统计,近三年全市食品安全年均抽检量达到4.8批次/千人,完成风险监测食品样品1797份,任务完成率100%。今年5月27日,钦州港口岸大榄坪南作业区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顺利通过验核,为钦州港打造东南亚优质水果集散交易中心提供有效保障,场地投入使用后,预计年进口鲜果量将达30万吨。
构筑冷链食品监管“防疫墙”
“你们是如何管理进口冷链食品的?请介绍一下具体工作流程。”日前,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到广西海陆物流有限公司开展明察暗访。
针对国内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严峻态势,在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上,我市有关部门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创新工作,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确保了“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
实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及追溯管理,全市成立5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班进驻各集中监管仓,300家冷库纳入“八桂集中仓”系统管理,专班人员24小时值班负责监管。特别是钦州港集中监管仓实行“四班两倒”制度,保持全天候24小时在岗值班。所有从海关口岸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全部进入钦州港集中监管仓,按照“批批检测、件件消杀”的要求进行作业,全程视频监控,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和“一键排查、迅速定位”,坚决杜绝“四证”不全私自出仓等问题发生,并形成追溯责任闭环。
严明的工作纪律、务实的工作作风,高效的监管手段,让开展出口食品企业看在眼里、放在心上,坚定了他们从钦州港进出口食品的信心。截至今年8月,全市“八桂集中仓”系统出具出仓证明4***2张,集中查验监管进口冷链食品90052.955吨,查验并抽样核酸检测4265柜,对呈阳性的无害化销毁处置34柜、退运13柜,守住了疫情防控海关进口“国门”。
推行高效协作监管新模式
食品安全是根本的民生问题。食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能否有效衔接,是重拳打击食品犯罪、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近年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605次,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线索29条,移送案件18件,公安机关立案12件,货值超6000万元,18人获刑。
市市场监管局强化行刑衔接案件会商机制,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钦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签订《加强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工作协议书》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完善了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证据转换、检验认定、信息共享、联合督办、信息发布等方面的行刑衔接机制。今年以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为公安部门检验送检样品16批次,出具认定意见书16份。
严格落实“四有两责”属地管理职责,全市1038个村委会(居委会)全部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实现网格化监管“一兜到底”。钦州市检验检测院检验检测能力达到了1785项(参数),基本涵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项目。
构建“互联网+”信息化智慧监管模式,全面推广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环节现场检查系统和行政执法办案系统等移动执法终端使用;开发应用钦州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实现企业自查、网格员巡查、执法人员检查、食安办督查“四查合一”智慧监管;推行“一店一码”,为食品经营单位统一制作二维码“身份证”。
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近年来,市农业农村部门查处农资案件57起,农产品案件5起,捣毁私屠滥宰窝点6个。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710起,移交公安机关立案7起,刑拘7人,批捕4人,并与市公安局联合破获一起总案值超过5000万元特大制售假酒案,涉及南宁、玉林、钦州、百色、崇左等多个地市,现场查扣假冒的茅台酒、五粮液1100多件6626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9人。
自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来,我市多举措、立体式强化行刑衔接执法机制,筑牢食品安全篱笆,有力推动全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祖国“南大门”的食品安全治理取得新成效、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在钦州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持续增强。(吴冠华 曾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