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集中开展对房地产交易秩序的专项整治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建设部和发改委三部委的通知精神,工商分局联手房地局、发改委自七月起,集中开展对房地产交易秩序的专项整治。整治内容主要从五方面加强监管:第一,房地产广告发布;第二,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第三,房地产经纪;第四,房地产展销;第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行为。区工商部门将从严查处:一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擅自发布商品房销售(预售)广告的;二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时,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的;三是房地产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钱财,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房价差价行为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