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办立行立改使巡察利剑磨得更光更亮
立行立改是提高巡察震慑力、弘扬巡察正能量的重要方式。兴城市委在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期间,按照立行立改相关要求,积极推动各巡察组围绕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突出问题,开展立行立改10余项,切实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人居环境有改善,“立竿见影”有速度。巡察组在对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实地走访时发现,多个村存在不同程度的白色污染和河道污染等情况。巡察组当即责成乡镇党委进行整改,督促其统一思想、加强担当,压紧压实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进一步改善乡村生活环境。
村民欠款有着落,“立即落实”有力度。巡察组在巡察某乡镇时收到群众反映,某村修路时租用村民王某的铲车施工,拖欠租赁费用6万余元,王某多次找到村委会和乡政府未得到解决。巡察组深入了解后,立即与该乡镇党委主要领导沟通,督促该村清偿款项,目前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居民饮水有盼头,“立刻动工”有温度。巡察组在巡察某街道时收到群众反映,某小区因管道年久失修,多年来水质和水量无法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巡察组组长对此高度重视,立刻召开组长碰头会研究解决办法,会同街道党工委进行现场走访调研,并通过与水务集团、住建局沟通协调,迅速启动了该小区的饮水改造工程。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兴城市委巡察办自开展八届市委巡察工作以来,采取立行立改及时推动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普遍性和突出性问题等20项,通过解决群众关心的“小问题”,赢得民心向背的“大政治”,为兴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巡察力量。(周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