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完善四险一金制度防返贫致贫
2018年以来,黔西南州探索创建“农调扶贫险(兴农险)”“新市民安居险”“新市民就业险”“防贫扶助险”,创设“农民扶助金”,为织密筑牢防贫网底、助推乡村振兴起到了较好的推进作用。
如何有效预防易致贫风险群体致贫,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风险规避机制,是当前和今后巩固脱贫成效、实现乡村振兴的一个重大课题。
今年,我州在总结“四险一金”探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四险一金”制度,形成了一套更为合理、更加优化、更趋成熟的保障、扶助制度,防返贫致贫成效更加明显。
完善政策让制度更为合理
“就业险让我工作更加放心,安居险让我居住更加安心,这真是给我们新市民的新生活上了双保险。”近日,家住兴义市洒金易地扶贫搬迁居住区的新市民陈龙粉,在居住区服务中心办理“新市民就业险”和“新市民安居险”后拿着保单,对好政策赞不绝口。
“本来准备出去打工的,但是因为疫情等原因一直耽误就没去成,还好办理了就业险,没工作的几个月时间,每月可以领到几百元的补助,够一些生活开销了,等有机会,我就外出打工。”义龙新区步马社区新市民杨胜惠也是“四险一金”政策的受益者。
今年以来,根据国家、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我州多轮次组织州、县两级人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及相关承保单位(保险公司)对原“四险一金”制度进行完善,相继出台了《黔西南州2021年新市民安居险实施方案》《黔西南州2021年新市民就业险实施方案》《黔西南州2021年巩固脱贫成色险实施方案》《黔西南州2021年农民扶助金制度实施方案》《黔西南州2021-2023年兴农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分别就投保(扶助)对象、投保(扶助)性质、保费(资金)筹集、理赔(扶助)标准、保费(资金)监管、服务流程等进行细化完善。
完善内容让制度更加优化
农业生产面临的自然灾害风险系数高,生产经营风险大,对于农户来说,“兴农险”的完善,有效化解了替代作物自然损失风险和市场风险。我州重点围绕“一县一业”,分类施保完善承保范围,明确一类对象为各县(市、新区)主导产业经营主体和农户、肉牛养殖产业经营主体,以及农户、黔惠合作农业产业园、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等优势单品生产基地;二类对象为其他从事农业产业且有参保意愿的经营主体和农户,遴选出具有农业保险经营资质的7家保险机构承保。
按照省相关规定,在保费缴纳比例方面做了相应调整,省、州、县和农户承担比例调整为4:2:1:3。实行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或龙头企业作为投保主体,进行整体投保,同时针对零散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分散投保;采用“政策性农业保险+商业性农业保险”模式,创新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农业保险协同发展,进一步优化了投保模式。
“新市民就业险”投保对象进一步明确为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中男16至60周岁、女16至5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力(在校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等暂不能就业的除外),将投保期限从以前的跨年度保险优化为年度保险;赔付标准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50元。
“巩固脱贫成色险”将原保险对象修定为“黔西南州脱贫不稳定户、非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及其他特殊情况农户”,预警监测线提高到户年人均收入6000元。
“农民扶助金”扶助对象修定为“黔西南州脱贫不稳定户、非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及其他特殊情况农户”,同时预警监测线调整为户年人均收入6000元。
完善机制让制度更趋成熟
今年,我州建立健全投承保单位政策宣传工作机制,州、县、乡三级“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工作机制,分别就政策宣传的责任、模式、内容、频次等进行完善修订,全流程精准掌握全州“四险一金”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根源,并针对性地安排下步工作,实现过程化管理。
结合我州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安居险、就业险投保工作实际,将新市民安居险、就业险保费缴纳进一步明确为,州、县各承担50%,其中县级财政承担的50%,由迁出地和迁入地各承担25%,实现跨区域投保。对理赔职责、理赔方式、理赔内容、理赔时限等相关内容按照分级分类原则进行了完善,实现快处快赔。
完善资金监管机制,明确新市民安居险、就业险由承保单位实行“统一管理使用、分县分级独立核算”,并接受审计部门业务审计;明确巩固脱贫成色险由承保单位“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定期检查,并接受审计部门业务审计;明确农民扶助金由州扶投公司专户管理,接受州乡村振兴局监管和接受审计部门审计。
“四险一金”制度的细化完善,推动了脱贫成果全面巩固、持续扩大,乡村振兴基础更加稳固牢实。2021年,全州“兴农险”共计承保农作物111.25万亩、畜禽26.43万头(万只/万羽),累计理赔5311.42万元;“新市民就业险”累计理赔1848人572.57万元;“新市民安居险”累计理赔290件173.34万元;“巩固脱贫成色险”累计理赔548件818.13万元。(黄莹 李久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