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4月20日,阳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县委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庆武,副主任莫翠芳、雷长发、王永清、何毅,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周首权,副县长覃丽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有关负责人,县纪委监委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高田镇、金宝乡人大副主席,阳朔镇、普益乡各一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图片来源于阳朔人大)
会议由陈庆武主持。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了专题学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清领学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兴调查研究推动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毅领学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会议第二阶段审议通过阳朔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及主要工作安排;审议通过2023年度评选全县代表工作先进单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履职之星”活动的方案;审议通过关于禁渔禁猎的决定;审议通过2023年度述职评议工作方案;审议和票决了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议案。陈庆武向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