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3月31日上午,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薛红,副主任范洪耀、王菁、张建英、姚思平、龚思聪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沈雪峰,副区长张秩通,区人民法院院长竺常贇,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围绕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提升固体废弃物处置水平、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薛红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希望区人民政府结合前期调研反映的问题和会上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落实工作举措,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积极推进降碳、减污等各项工作,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崇明成为生动实践。
就贯彻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做好常委会重点工作,薛红指出,全区各级人大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大会精神,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全年各项工作中;要统筹推进常委会年度重点监督工作,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调研安排,确保有关监督工作及时展开、高效推进;要抓实抓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进一步强化全过程***督办,推动更多代表建议真正能够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