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村产业扶持)实施方案公示
现将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村产业扶持)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具体方案详见***)。公示期为10天(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十万山瑶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70-3795126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防城区扶贫创业园合作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十万山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
C:fakepath防城区扶贫创业园合作经营项目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