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拟新增贵港市港北区力子大药房为贵港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现予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2年12月1日- 2022年12月9日。如有异议,请向我中心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法,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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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