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京族文化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
8月19日,我市召开《防城港市京族文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丹桂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相关职能部门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人民网、《经济日报》、《广西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京族历史悠久,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我市是京族主要聚居区,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京族文化保护,打造防城港市京族文化品牌,培育民族特色文化产业,我市制定了《条例》,并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条例》共四章三十二条,包括总则、保护措施、法律责任、附则。明确了条例包括以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的文化形态,并规定了保护的原则与方针、工作机制、经费保障、表彰奖励等内容。该条例既是我市首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广西设区市首部民族文化保护专项法规。条例的制定出台对于提升我市旅游文化事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