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新县税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税务机关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国家税务总局大新县税务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七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法治思想以及******视察广西“4·27”***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要求,紧扣《大新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要求,立足税收实际,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工作,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强化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在第一季度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报告;积极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及县委理论学习要点。全年积极筹备开展了3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1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第一责任人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带头落实依法治税要求,围绕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税工作的顶层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制定了我局2022年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具体工作有序进行。
2.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2022年,通过举办全局干部教育培训,专题学习***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等内容;将***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加入到“固定党日+”活动中;积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2022年全局参加考试112人,通过率100%。
3.坚持和完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机制。我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重大责任,积极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全年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学习***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知识,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义务,按时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
4.严格依法组织收入,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严禁违规预征税款。克服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国家政策减税降费、一次性税收因素过大、优惠政策落实等减收因素的影响,精心组织,以管促收,以质保量,税费组织收入平稳有序增长。2022年,全县组织完成各项税收收入59877万元,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8884万元还原后,完成税收收入68761万元。1-12月,全县组织社会保险费收58693万元,组织非税收入18889万元。二是强化协作抓好抓稳非税划转。完成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工作任务;用人单位社保费征缴率达至90.4%;新划转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等三项非税收入实现平稳过度;非税收入征管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平稳运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等非税收入划转工作平稳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税收法制队伍素质仍需提升。缺乏法律专业人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把握能力不足,导致出现部分执法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
(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税收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企业力度不足,由于税收法律、法规等专业性较强,部分纳税人学习税法、依法纳税的主动性不强,存在税收遵从度不高的问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履行税收职能
1.有效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继续严格执行代开增值税普通***负面清单,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源管控、有效应对风险。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继续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文件要求,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持续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一是线下服务便捷化。在挂点帮扶村成立乡村税费服务站,集结税务局、村两委党员干部共同开展税费辅导工作,形成“党建共建、服务共为、实事共办”协同共治新格局,便利抵边村镇办理税费业务。二是线上服务智慧化。深入推进税(费)种合并申报,持续精简涉税证明和资料,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组建“新税帮帮团”利用电小税远程客服、微信、钉钉等线上平台实现7×24小时“问办一体”线上服务,实现沟通直达、解难提速。12366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工单处置满意率全年保持100%。三是定制服务个性化。与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联合开展“税法课堂”“税企座谈”,积极开展“一把手走流程”、税费服务体验师等活动,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打造“接诉即办”品牌,健全疫情期间问题快速反应机制,截至12月,大新县税费事项网上办理率提升至99.29%,累计帮助纳税人通过非接触式办税高效、便捷办理留抵退税业务53户次。四是创新融合高效化。延伸开展“信用帮培植”计划,累计帮助修复信用等级纳税人37户,B级纳税人提升至A级2户,帮助辖区企业增强市场竞争活力。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是继续向新设立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和税务UKey,推动商业银行减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费和首年服务费。持续落实为新办企业免费提供税务UKEY,2022年累计免费发放税务ukey236个,为纳税人缴费人节约各类费用59000元。
二是存量房交易实现不动产登记受理、税务缴交一窗式受理。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局,根据要求安排税务人员进驻不动产交易窗口,通过一窗接收资料、后台流转审核的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受理、税务缴交一窗式受理。
三是持续巩固拓展“银税互动”普惠成效,为全市守信企业提供免抵押、快捷贷的金融服务。深入开展“银税互动”合作,实现与银行金融机构的涉税数据信息共享,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面向小微企业推出“云税贷”、“e税快贷”、“小微易贷”、“纳税E贷”等17款“诚税易贷”金融贷款服务产品。
四是进一步压缩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落实出口退税“网上办”、“提速办”、“容缺办”等一系列外贸措施,进一步压缩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全县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6个工作日,崇左自贸区内一类出口企业退税当日办结、二类出口企业退税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是压缩办税次数和纳税时间。持续推行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十一税合一”合并申报,减少纳税次数,纳税次数保持在国内前沿水平。将纳税时间压缩至76小时/年,从优化办税缴费服务、减少办税资料、建立互动式办税缴费辅导新模式等方面措施出发,以达压缩纳税时间目标,持续推行各项税费网上办,不断提高企业“网上办”使用率。
2.加强政企沟通。聚焦“减免缓退”,“三送”服务红利税收红利。今年以来推行“三送”服务,为全力做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惠企、稳企、助企工作。一是送上惠企“及时雨”。对国家出台的系列防控优惠政策,围绕“精准定、上线走、快兑现”步骤,推动政策最快落地、聚焦打通政策赌点,开展“问计问需”走访活动,走访辖区内重点企业,一双轮驱动保障“减税、免税、降费、退税、缓税”全面到位。二是送上稳企“定心丸”。实施“网格化”宣传辅导、定向推送政策、精准辅导、提示提醒,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行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前置对接,多渠道办理“减免缓退”。三是送上助力“新动能”。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广电子税务局,大力推行“网上办”,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行“线上申领***、线下免费配送”服务。
3.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通过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实现我县税收征管领域公平竞争审查举报“一站式”受理、处理,2022年,我局未收到有关公平竞争的举报和投诉。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依法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和报备制度。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2022年度,我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2.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继续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全年共开展4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部门制定和下发的文件开展税收工作,不存在越权发文的情况。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结合全县税收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全县依法治税工作目标,贯彻推进依法行政的方针政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的刚性约束。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依托好差评评价、税务12366、政府服务热线12345意见建议征集,积极应对纳税人来电来访反映事项,推进存量问题的妥善处理,积极防范新增投诉发生。细致核实纳税人投诉、反映事项,加强与责任部门的沟通,弄清纳税人诉求,清分征纳双方职责,并对内提出完善工作意见及建议。2022年以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受理工单共计9件,其中意见建议类3件,咨询类3件,涉税举报类3件,无涉税投诉事件;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接收工单3条,均已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好差评系统推行以来保持零差评,有效防止了负面舆情的发生。
2.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在区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严格公示内容和时限。2022年度,我局共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19件,行政许可381件,均按照规定时限在区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年度内未发生行政强制措施等案件;二是进一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现有税务约谈室1个,配备执法记录仪19台、***机1台,为执法过程全记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依托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集体审计重大税收执法案件。
3.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严格遵守《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规定的基础上,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减少行政处罚随意性,遵守“一事不二罚”原则。
4.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3号)的规定,梳理编制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并在大新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法律和制度,成立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严格履行职能,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运用调节、和解机制处理征纳矛盾。加强纳税人投诉管理,及时解决纳税人关切的税收难点,热点问题。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1.加强协作,严防专治,全面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税务干部遵规守纪的管理监督,强化自我约束,同时抓好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
2.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内控管理部门牵头对本级税务机关开展执法监督检查。通过内控监督平台进行大数据分析,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日常监督,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
3.做好行政执法公示。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崇左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等信息化手段公示8大类税务执法权责清单,29项执法信息内容,让权力“晒”在阳光下。使用广西税务协同共治平台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公示信息进行审核和发布。2022年度,大新县税务局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审核发布9402条行政执法信息。
(七)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扩大涉税数据共享范围。在符合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数据不搬家”、“可用不可见”原则和相关规定情况下,优先满足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等方面的税费数据需求。加强涉税数据信息共享,对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等方面的税费数据需求优先支持,大力推动涉税涉费数据“一次采集、共享共用”,当前已实现与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局、人社局、民政局、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在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缴税、社保费缴纳、非税收入申报等业务领域实现运用,特别是在不动产登记方面,通过信息数据共享,深化“不动产登记+税务”改革,实现不动产交易缴税网上办和微信办。
2.持续扩大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范围,建立税费优惠精准推送机制,精简办理流程和手续,实行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为企业申报即享创造条件。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持续扩大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范围,通过短信推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建立税费优惠精准推送机制,精简办理流程和手续,实行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为企业申报即享创造条件。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加强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全力以赴建设一流法治机关。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定期研究部署我局法制建设,认真组织干部学法用法,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运行。
(二)持续发力抓好组织收入工作。一是根据上级任务要求预测税收收入,摸清底数,加强重点税源引育,促进2023年大新县税收收入高质量平稳增长。二是聚焦党委政府招商引资及工业强县战略目标,积极做好税收运行分析,强化税收献谋献策力度。
(三)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加快智慧税务建设和***电子化改革步伐,推进分类分级管理,积极应对新业态新模式带来的新挑战,有效***征管难题。要加强税收法治,深化柔性执法,继续推进精诚共治,建立健全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凝聚综合治税能力。
(四)持续做好执法监督。多部门形成监督合力,运用内部自查和外部监督结合的方式,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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