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顺庆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市容环卫服务中心
关于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告
2023年第1号
为贯彻落实***、***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部署要求,以及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根据《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12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57号)、《南充市物价局关于顺庆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南市物发〔2009〕77号)等相关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现将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对象
顺庆城区范围内(含潆溪街道、搬罾街道、荆溪街道城镇用户)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生产企业、学校、商业服务业等。
二、征收标准
按照《南充市物价局关于顺庆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南市物发〔2009〕77号)执行,按月计征。
三、征收方式
(一)居民户征收方式。由税务部门委托中油南充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代收,在收取燃气费时一并收取垃圾处理费。低保户凭低保证到中油南充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减免,次月生效。
(二)非居民户征收方式。纳入顺庆区财政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定应征金额(报顺庆区财政局备案),税务部门委托顺庆区财政局代收。顺庆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非区财政预算行政事业单位,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定应征金额(报顺庆区财政局备案),税务部门委托南充市市容环卫服务中心代收。
(三)本通告发布之前欠缴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由税务部门委托南充市市容环卫服务中心催收,并及时征缴入库。
四、法律责任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的,由主管部门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57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817-2242366、2700372(顺庆区税务局)
0817-2320825、2312288(经开区税务局)
0817-2729851(区综执局)
0817-2338962、2338963(市环卫中心)
0817-2866000(燃气公司)
特此通告。
***:南充市顺庆区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顺庆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市容环卫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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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 |||
收费对象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备 注 |
一、垃圾处理费 | |||
1、城市居民(含暂住人口) | 户/月 | 6.50 | 按户收取、低保户全额免收 |
2、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 | 平方米/月 | 0.30 | 按面积收取 |
3、生产企业 | 平方米/月 | 0.30 | 按面积收取 |
4、学校 | |||
(1)学校(含幼儿园)教职工 | 人/月 | 2.00 | 按人收取 |
(2)幼儿园、小学、中学、大中专、技校学生 | 人/月 | 0.60 | 按人收取(由学校支付,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 |
5、建筑垃圾 | |||
(1)拆迁房屋(弃土) | 平方米/月 | 1.36 | |
(2)新建房屋 | 平方米/月 | 0.15 | 新建房屋施工地按面积以10 个月计收 |
6、商业服务业 | |||
(1)餐饮业 | 平方米/月 | 0.70 | 按面积收取 |
(2)茶馆、理发、美容、休闲、娱乐、网吧、洗浴房 | 平方米/月 | 0.50 | 按面积收取 |
(3)宾馆、旅馆、招待所、酒店 | 平方米/月 | 0.50 | 按面积收取 |
(4)商场、商店、车站、停车场、码头 | |||
①经营场所 50平方米以下的 | 平方米/月 | 0.35 | 按面积收取 |
②经营场所 51-100平方米以下的 | 平方米/月 | 0.30 | 按面积收取 |
③经营场所101-300平方米以下的 | 平方米/月 | 0.25 | 按面积收取 |
④经营场所 301 平方米以上的 | 平方米/月 | 0.25 | 按面积收取 |
(5)临街摊点 | 摊/日 | 0.50 | 按日计收。日用百货、杂品减半 |
7、农贸市场 (包括蔬菜、水果专业批发市场) | 平方米/月 | 1.50 | 按面积收取 |
二、个人入厕 | |||
1. 普通公厕 | 人/次 | 0.20 | 指水冲式厕所 |
2. 星级公厕 | 人/次 | 0.30 | 指达到星级标准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公厕 |
三、其它收费:疏通单位或家庭厕所、清淘化粪池(人工)、粪便、污水抽运、运水、洒水、冲洗道路 | 由市环卫处与委托方协商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