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100项涉及阜新问题整改结果公开公示
一、整改任务
矿山恢复治理不到位。按照《辽宁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要求,2018-2020年全省应完成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恢复治理面积3.7万亩。2018年辽宁省未开展治理工作,2019年、2020年仅实施治理2.9万亩,未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二、整改目标
2018年至2020年未治理的8150.93亩完成治理。
三、整改措施
(一)2021年8月底前,省自然资源厅将2018年至2020年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恢复治理未完成的治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市,其中,沈阳37.54亩、大连1069.6亩、抚顺203.76亩、本溪299.61亩、丹东926.5亩、营口350.29亩、阜新338.83亩、铁岭4098.28亩、朝阳826.52亩。
(二)相关市落实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用好国家鼓励政策,保障落实项目经费,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加快完成2021年度全省2.89万亩的闭坑矿山治理规划任务。同时,申报2022年全省2.4万亩的闭坑矿山治理项目财政预算,省自然资源厅和财政厅向各市下达2022年治理计划。
(三)相关市完成闭坑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后,组织成果验收;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实地核查,并出具项目核查报告。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阜新海州露天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已全部竣工,完成治理面积430亩,治理效果较好;
(二)阜新市2021年闭坑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已全部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已组织完成竣工验收工作,通过了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技术核查;阜新市积极开展2022年闭坑矿山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全部主体工程,并通过了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技术核查。
(三)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已组织专家实地核查。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邮寄的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3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