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水利局关于昌平乡赛仁村中华村石丽村实施水土保持封禁治理的公告
为遏制水土流失,扩大林草面积,增加植被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一、封禁治理划定范围
封禁范围为昌平乡赛仁村陇问屯、陇值屯、坛旧屯、坛农屯,中华村叫全屯、陇茗屯,石丽村陇仰屯、陇邓屯部分林地,封禁面积2679.74公顷(附图)。
二、封禁区管理
(一)封禁区内未经批准,禁止砍伐、放牧、割草、烧山、开荒种植和其他损害植物生长繁育的破坏活动。
(二)禁止破坏封育标志牌和其他配套设施。
(三)封禁期为3年,即从2022年11月15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止。
(四)县水利局、县林业局、昌平乡人民政府和赛仁村、中华村、石丽村村民委员会对封禁区的管护负责。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昌平乡石丽村、赛仁村、中华村封禁治理图
扶绥县水利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