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费缴费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令第2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7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做好我区2022年度各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范围及办理时间
(一)申报范围
在贺州市八步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八步区社保中心)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各类单位及其职工。
(二)办理时间
1.基数申报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5月15日止。
2.数据核对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2日止。
3.数据调整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31日止。
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规定
(一)申报内容
1.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在职职工(含2022年已退休、停保的人员)申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2.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在职职工、企业及其它各类单位在职职工(不含2022年已退休、停保、新招用的人员)申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二)缴费基数填报口径
1.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由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构成,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年终绩效奖金(其中年终绩效考评奖为2020年应发金额,2022年新调入人员由本人向单位提供数据)。
2.事业单位在职职工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由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构成,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绩效工资、年终绩效奖金(其中年终绩效考评奖为2020年应发金额,2022年新调入人员由本人向单位提供数据)。
3.企业及其它各类单位在职职工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由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收入构成(按国家统计局工资统计口径计算),具体包括: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等。
4.2022年1月1日后新招工人员、再就业人员以起薪当月或再就业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2022年缴费基数。
(三)缴费基数核定规定
1.对于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暂按该单位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0%核定应缴数额,待参保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重新结算。
2.2022年6月1日起,八步区社保中心将以各单位申报的在职职工2021年工资收入为准进行核定,在2022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指标公布前,暂按2021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指标作为保底封顶线,并从2022年1月起对之前各单位按照原标准缴纳的2022年三项社会保险费进行差额结算,多退少补;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前已退休、停保的人员不再进行三项社会保险费(机关养老保险除外)的差额结算。
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方式、流程及提交材料
基数申报采用网厅申报或业务窗口申报两种方式。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群聚集,请各单位优先选择通过网厅申报方式办理基数申报。
(一)网厅申报
参保单位直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年度基数申报(网址:http://rswb.gx12333.net/)。
操作流程:登录网站——单位服务——社保服务——征缴业务——“社会保险费缴纳—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申报”点“在线办理”——按以下两种方式操作:
1.搜索人员申报方式:直接在查询结果处“上一年月缴费工资”栏输入每个人对应2022年的月缴费基数——填好基数后勾选序号处的复选框——点击“检验勾选数据”——检验通过后点“确认提交”。
2.批量导入人员申报方式:模板,填好基数后保存——选择——选择文件——上传——“确认提交”)。
(二)业务窗口申报
操作流程:参保单位自带U盘到八步区社保中心拷贝“2022年基数申报表”Excel表格。参保单位对拷贝的“2022年基数申报表”中的参保职工进行核对,将参保职工个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填入表格“现月缴费工资”栏内。电子表格不得自行设立公式(如求和、平均数、设置保留一位小数位数等)、不得删除或更改内容,否则将影响数据导入系统的准确性。
办理窗口:八步区人社局二楼人社快办窗口。
(三)提交材料
《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详见***)纸质原件一份以及“缴费基数申报”Excel电子版一份。
上述申报材料填写完整后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到我中心业务窗口(八步区人社局三楼征缴核定窗口),也可扫描发至邮箱bbsbzjg@163.com,社保经办机构将根据各参保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基数申报审核。
(四)缴费基数公示及调整
缴费基数申报审核通过后,各用人单位在网上服务大厅查询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应及时对该数据进行核对及予以公示;如有异议或需更改的用人单位应于5月3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并附《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选择“属于调整申报”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同确认,不再变更缴费基数。
四、工作要求
(一)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涉及职工个人切身利益,是职工个人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计算依据,参保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依据政策规定按时、准确申报缴费基数,如实填报报表、资料,做出书面承诺。参保单位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参保单位所申报的参保职工(在职)个人缴费基数,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并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注意事项请各单位通过八步区机关事业养老QQ群(群号166069199)或社会保险工作QQ群(群号759893956)群文件进行查看。未尽事宜,联系八步区社保中心。联系电话:机关养老0774-5281395,其他险种0774-5281526。
***: 《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贺州市八步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
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编号: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元
属于首次申报 □ 属于调整申报 □
序 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年 月平均工资收入 | 职工本人 签名 | 备注 |
合计 | |||||
单位承诺 | 以上项目填写真实,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温馨提示:
1、本表适用于企业在职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及编外在职人员申报工资基数、调整基数;
2、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保留一位小数,见分进角;
3、本表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申报本表的同时必须报电子版(excel格式)一份,本表一式一份,社保机构保留。
4、属于首次申报,指本单位本年度内首次申报的,在□打勾;属于调整申报,指本单位本年度内已进行首次申报后,存在错报、少报缴费基数的,在□打勾。以上两种情形需由申报单位依实际情况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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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