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铁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自2021年10月14起,湖南铁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广西贺州市平桂区水岩坝大理石矿开采项目(一期)的基建施工中,未按照取得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规定,超出林地使用审批范围占用平桂区黄田镇里宁村5876平方米(8.82亩)林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2022年3月9日,平桂区林业局对湖南铁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2022年3月28日平桂区林业局对湖南铁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限其在2022年12月31日前恢复林地原状;并处擅自改变林地面积每平方米13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柒万陆仟叁佰捌拾捌圆整(¥763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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