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2022年符合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企业名单公示(第三批)
大新县2022年符合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企业名单公示(第三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9号)和《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左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关于做好我市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补助的通知》(崇人社发〔2022〕40号)精神,经大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审核,现将第三批符合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75家企业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9月1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大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待遇核定股。邮寄地址:大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1-4号窗口,邮政编码:532300。举报电话:0771-3631658。如经公示有异议并核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回已发放的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资金。
大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9月9日
文件:
大新县2022年符合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企业名单公示(第三批)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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