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成效显乡村振兴面貌新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象州县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培样板、促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狠抓产业扶贫,致力惠民富民
产业扶贫是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自脱贫攻坚战全面打响以来,象州县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于脱贫攻坚领域,紧紧围绕贫困群众持续增收这条主线,狠抓产业扶贫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每年出台《象州县脱贫攻坚产业扶贫扶持办法》,明确产业扶贫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因地制宜,推进优质稻、糖料蔗、柑橘、桑蚕等特色产业的发展,努力提高特色产业覆盖率,特色产业覆盖率达到98.2%;组织引导各类科技专家深入贫困村开展科技帮扶,积极推广优质良种和高效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治、柑橘黄龙病疫情监测等新技术,共安排专项培训经费100多万元,完成产业扶贫培训375多期,培训人数2.7万人次;通过“线下”发动和“线上”销售相结合的方式,为广大农民群众打通农产品销售的“绿色通道”,联合拼多多电商平台开展农产品销售公益促销“县长直播”专场活动,日累计促成1.6万笔拼单。
发展特色农业,实施产业振兴
象州县结合农业发展的良好基础,立足资源优势,稳定水稻、水果和甘蔗等传统优势产业。2020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45.43万亩,同比增长0.92%,粮食产量16.14万吨,同比增长3.7%;约有2.6万亩沙糖桔高接换种为金葵沙糖桔、金秋沙糖桔、无核沃柑、由良早熟柑桔等错峰上市柑桔品种,全年预计水果总产量50.5万吨,同比增速23.0%。蔬菜种植面积16.2万亩,总产量24.55万吨,同比增速5.11%。恢复生猪生产,保障畜禽供应,预计全年生猪出栏9.82万头,存栏13.285万头,肉类产量1.69万吨;发展短平快项目,家禽出栏315.29万只,肉类产总产量1.13万吨。发展创新渔业养殖,加强技术指导,推广养殖淡水虾、牛蛙等经济效益较高的水产品,实现总产量1.08万吨,同比增速1.8%。
全县第一产业增加值预计为49.5亿元,同比增长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14429元,同比增长9%。一组组可圈可点的数字彰显经济发展的新动力,经济向好态势越来越明显。
改善人居环境,助力生态振兴
开展农村垃圾治理行动,2020年下拨“清洁乡村”专项经费830万元,实现所有行政村有保洁员、有管护经费、有处理措施,实现“县有场、乡有站、村有点、屯有箱、户有桶”的目标;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拥有卫生厕所74092户,卫生厕所普及率89%以上,推进示范村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4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的中平、运江、大乐、马坪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提升村容村貌,给予12个公共照明示范村财政补助,并积极向上级申报石磨水库移民新村、双告、古德、屯村整村提升项目。
强化乡风文明,推进文化振兴
乡风文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显著标志。今年象州县大力组织开展全国“两会”精神主题宣讲、“决胜全面小康决胜脱贫攻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等系列宣讲活动,将宣讲政策融入各项民俗文艺活动中,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基层进行宣传解读。今年以来,全县累计开展理论宣讲3000场次,受众5万余人次。
象州县充分发挥乡贤文化,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提升农村精神文明水平,为助力乡村振兴积累了有益的做法和经验。依托郑小谷、廖冰兄等历史名人,大力发展符合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成立乡贤文化研究会1个、乡镇分会11个、村屯乡贤理事会36个,出版《象州县志》、《郑献甫集》、《韦纯束》等书籍30余本,乡贤文化的传承和弘扬提高了我县乡村振兴发展的软实力。
健全治理体系,促进农村和谐
象州县健全治安防控体系,提升治安防范水平。通过矛盾纠纷大排查和“问安于民”大走访活动,把矛盾纠纷底数查清、组织力量集中化解;联合组织部对基层农村设置的服务岗位进行整合,出台《象州县关于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各乡镇依托乡镇综治中心统筹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打造一个权责明晰、执法规范、运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平台。
2020年以来,全县共立涉恶九类案件20起,破获涉恶九类案件15起,抓获30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5件;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498件,调解成功481件,调解成功率达96.59%。
创新体制机制,推动融合发展
象州县进一步巩固示范区取得的成果,组织力量加大对示范区扶持力度,进一步拓展加工物流、电子商务、休闲旅游等功能,抓好产村互动和农旅结合,加快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全县已建成自治区级示范区4个、县级示范区8个、乡级示范园34个,村级示范点139个,有效带动了农业产业的良性发展;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一次性补助政策》,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抱团发展生产,对带动贫困户发展效果明显的给予补助,共投入补助资金20.7万元。全县培育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25家;家庭农场181家,其中33个贫困村培育有新型经营主体34个、产业基地2个,且每个贫困村新型经营主体或产业基地带动贫困户比例均达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