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医保局黄冈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9月9日,黄冈市正式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共济。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为充分发挥职工医保共济保障作用,更好地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黄冈医保依托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个人账户共济的掌上授权及待遇享受。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从仅限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在黄冈统筹区内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可“湖北智慧医保”APP,注册登录后,依次点“首页”-“个人账户互济”-“互济账户授权”,即可开始添加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对象。在黄冈市统筹区内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进行个人账户共济关系绑定后,可以为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父母、配偶、子女实现个人账户共济,一位职工参保人员最多可为7名家庭成员提供共济。
个人账户共济可用于共济对象住院治疗、门诊就医、药店购药时发生的合规自负费用支付,以及用于共济对象职工大病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时,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若余额不足或无余额时(居民医保),系统将随机从其个人账户共济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