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1日至10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政府驻成都办事处进行了第十轮常规巡察。2021年1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把巡察反馈作为对干部职工的“集中体检”和业务工作的“全面检阅”,从讲政治、讲规矩、讲站位的高度,正确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成立市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工作)宋科君任组长,原副主任廖雪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办事处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和移交问题线索办理等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办事处“一把手”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部署整改工作,协调巡察整改中的各类事项;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责任部门认真贯彻整改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举措,立行立改,实行逐项销号,整改到位一项对账销号一项。逐项梳理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并印发《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反馈的“三个聚焦”方面12个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实行“责任制+清单制+时限制”管理。
(三)强化监督,确保整改实效。办事处“一把手”亲自督促,听取工作汇报,结合实际情况研究、部署、调整整改措施,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要求各责任科室定期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对进度滞后、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形成以上率下、督导问责、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全面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一)在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市委安排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针对巡察组反馈“学习贯彻仅停留于读文件、简单传达,未结合单位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如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精神,没有开展讨论并提出贯彻措施,仅为学习而学习”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常态化。利用主任办公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机会,定期开展学习活动,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进行系统学习。截至目前,学习了全国“两会”、市“两会”、市纪委七届六次全会第一次会议、中央和省、市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中央印发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知等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市委农村工作会暨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等中心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党内规章制度。二是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在学习市“两会”精神时,各科室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了讨论,提出了工作思路和下一步打算;在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精神时,领导班子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要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制定活动方案;要抓好全国“两会”精神的落地落实,以全国“两会”精神为指引强化重点工推进,与当前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多思考、多谋划,服务中心工作;要强化重点工作推进,围绕全市“园区建设提升年”工作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着力在对外宣传、政务服务等方面下功夫、见成效。三是营造学习氛围。积极对接宣传部门,收集整理历次“读书月”活动推荐的好书目录,转发给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引导大家多读书、读好书,在单位内形成爱阅读、善阅读的学习氛围。收集整理了2020年度******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中央、省、市印发的重要文件,以及党纪党规等共计17份文件资料,装订成册,印发给班子成员和各科室,给全体干部职工创造更多学习条件和机会。
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
(1)针对巡察组反馈“主题教育查找问题浮于表面,未对照党章党规、全面结合单位职能和个人职责找差距、补短板”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上的***精神,以及省、市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会议精神,积极参加全市党史学习教育宣讲报告会,并将宣讲报告会主要内容在办事处内部进行了传达学习。落实专人负责拟制办事处活动计划,积极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州)人民政府驻蓉办事处党委和市政府办公室沟通对接,学习借鉴上级党组织和归口管理主管部门的先进经验,扎实开展好本单位的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查摆问题。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中,领导班子和成员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围绕5个方面,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初心使命,对照周永开等同志先进事迹,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查摆出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等15个问题,剖析了原因,提出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2)针对巡察组反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在实施方案中提出进行‘推诿扯皮、贪图安逸、自我小我问题’的专项整治,但未实际开展”问题。
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梳理、汇总存在的问题,建立了问题台账,提出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的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提出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推进整改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要求各责任科室定期报送进展情况,建立机制,通报整改进度落后的、整改不力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并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3.履行职责使命有短板。
(1)针对巡察组反馈“对外宣传力度不够。对外宣传市委市政府的经济建设目标、规划、政策方面,思路不够开阔、办法不多、行动较少”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市委提出的“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以及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定等,教育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办事处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所承担的窗口职责,要对外宣传好乐山的政治、经济、文化、旅游等,提升城市知名度,吸引更多客商来乐投资发展,让乐山更好地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助力乐山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拓宽宣传思路。将对外宣传工作与政务服务结合,在市领导及有关部门来蓉对接工作时,利用办事处履行政务服务保障之机,适时开展对外宣传工作。积极联系市、县宣传部门和招商引资部门,主动协助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利用办公地点峨眉雪芽大酒店,播放乐山宣传片,推介、展销乐山特色文旅产品。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对外宣传工作的落地落实。在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下,做好经费保障,确保对外宣传联络工作顺利进行。强化业务能力,邀请专业人士传授对外交往的基本方法和技能等,利用政务服务之机和业余时间,加强与在蓉有关部门、知名人士、企业家的交流联系,达到宣传推介、关注乐山的目的。
(2)针对巡察组反馈“驻外联络服务作用不显。对乐山籍在蓉务工人员底数不清,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保障不到位,引导农民工回乡创业效果不佳”问题。
积极联系市就业局,通过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系统,了解农村劳动力数据库。截至3月底,乐山籍农民工在市外川内务工人数达13.95万人。依托区、市、县在蓉成立的商会,在农民工就业的重点企业,通过企业工会、商会向农民工推送“乐山就业”微信公众号,帮助农民工及时了解家乡招聘信息及最新的农民工创业回引优惠政策,引导农民工回乡创业;积极配合市总工会与成都市总工会合作建立乐山籍农民工成都维权工作站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为乐山籍农民工在蓉务工提供法律援助。
4.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针对巡察组反馈“2019年市纪委监委对谭翙同志离任审计问题进行反馈,要求办事处整改‘对成都雅乐饭店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问题。截止巡察结束时,账上仍有大笔金额未上缴”问题。
一是开展收益上缴清查。对成都雅乐饭店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办事处按照成都雅乐饭店对外出租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根据企业财政年度收支余额,经双方财务人员核算确定饭店收支余额后上缴市财政。二是开展财务审计。对成都雅乐饭店进行财务审计,明确2006年至2020年期间归属市政府驻成都办事处、雅安市供销社联合社驻成都办事处的未分配利润。商请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同意,比选确定四川方略会计事务所对成都雅乐饭店2006年至2020年未分配利润进行了清理核算审计,四川方略会计事务所出具了“成都雅乐饭店未分配利润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现已函商市国资委,拟对乐山方未分配利润以国资经营预算方式上缴市财政。
(二)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1)针对巡察组反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未进行专题研究,未制定工作意见”问题。
一是制定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依照《四川省直部门(单位)机关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建立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三张责任清单,明确各责任主体应履行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二是制定工作计划。4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和要求,制定并印发办事处《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班子成员工作任务和各项工作责任人。
(2)针对巡察组反馈“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未进行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未开展廉洁风险迹象管理工作,对分管领域风险漏洞未采取有效的预防监管措施”问题。
一是加强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了《***廉洁自律准则》《乐山市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等党风廉政工作规章制度和要求规定,增强风险意识。二是强化工作落实。在《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中,明确要求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等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严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梳理了一季度单位党风廉洁风险迹象记分情况,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派驻纪检组。
2.内部管理宽松软。
(1)针对巡察组反馈“制度建设滞后。未制定主任办公会制度、‘三重一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办法等内控制度”问题。
一是完善单位“三定”。积极与编制部门沟通,结合实际情况,梳理完善单位职能职责,调整1999年印发的单位“三定”方案,理顺办事处、科(室)及人员职责,使职能职责更加明确,政令更加畅通。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拟建内控制度清单,严格按制度管事管人管权。已制定《乐山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乐山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乐山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差旅费管理制度》《乐山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职工休假请假制度》,还将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值班备勤制度等。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制度执行力,“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自觉严格执行制度。办公室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制度有效落实。
(2)针对巡察组反馈“内部管理不到位。超标给予在职职工住院慰问金,超标报销职工探亲路费”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制定了《乐山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制度》,明确主任办公会决策权限,所有决定必须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保持一致。二是规范福利待遇。严格按核定标准给予职工住院慰问金、报销职工探亲路费等。职工生病住院未动手术给予不超过500元慰问金,动手术给予不超过1000元慰问金。在《乐山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职工休假请假制度》中明确,职工探亲路费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81)财事113〕执行。三是明确上下班时间。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上下班时间。
(3)针对巡察组反馈“对干部职工教育监管不到位。部分干部职工迟到早退现象较多、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积极性不高”问题。
严格内部管理,由办公室制定考勤表,对干部职工上下班情况进行严格打表考勤,已建立《乐山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职工休假请假制度》,下一步将建立考勤制度,严格按制度考勤,并将考勤结果作为评先评优依据。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1)针对巡察组反馈“违规报销差旅补助费。报销差旅费时公杂费应减半未减半、报销伙食补助同时报销工作餐费、超标准报销住宿费,导致差旅补助费和工作餐费报销金额大”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约束。制定《乐山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差旅费管理制度》,明确了常驻地范围,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等的差旅标准,公杂费减半情形,出差审批和报销程序等,要求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加强审核,严格把关。二是清查退缴违规差旅费。对2018—2020年期间报销的差旅费进行清查,对公杂费应减半未减半、报销伙食补助同时报销工作餐费、超标准报销住宿费的,督促相关职工追缴退回超标准报销部分。
(2)针对巡察组反馈“违规报销电话费。2019年7月以后仍在报销个人电话费,且存在以预存电话费***报账的情况”问题。
对2019年7月以后仍报销个人电话费情况进行了自查梳理,对2019年7月以后仍在报销个人电话费的,予以追缴退回。
(3)针对巡察组反馈“超标准扣缴公积金、发放工会会员福利。未按规定调减扣缴个人住房公积金基数,超标准发放职工生日礼品”问题。
一是规范公积金扣缴。已按规定调减扣缴个人住房公积金基数,对于多缴纳部分,分期十个月每月从职工个人工资中扣缴相应金额予以追回,直至个人多缴纳部分全部抵扣完毕。二是严格按标准发放福利。认真学习《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职工生日礼品按300元/人标准发放,逢年过节发放节日慰问品每年不超过2100元。
4.财务管理不规范。
(1)针对巡察组反馈“大量、大笔、超起点使用现金。没有按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报销费用时多以现金支付,造成现金支出数额较多较大”问题。
一是推广使用公务卡。为本单位干部职工统一办理公务卡,要求单位职工尽量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住宿费、购买机票和车船票等费用原则上通过公务卡进行报销还款。现公务卡办理申请相关资料已提交银行,待银行审批。二是开通单位网银支付。职工报销费用时,通过网上银行直接将费用转账到个人工资卡或其指定***,减少现金结算。
(2)针对巡察组反馈“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在报销接待其他单位费用时存在‘搭车报销’现象;餐费未按实报销,经常以定额***金额报销而不是以实际发生金额报销”问题。
制定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在制度中明确财经纪律、报销范围,分管领导、财务人员严格按制度审核把关,按实报销费用,杜绝“搭车报销”现象。
5.大宗物资采购程序不规范。
针对巡察组反馈“装修办公楼时,未公告采购信息、采购结果,未进行比选和组织验收等”问题。
制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标准、采购范围、采购程序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及维护公共利益的采购原则,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在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时,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网上竞价、网上直购、商场直购、定点采购和委托采购等五种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杜绝“重采购,轻验收”的思想,特别是对工程类的采购项目,重视验收环节,按要求组织验收,并在一定范围公布验收结果。
(三)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针对巡察组反馈“班子民生生活会查找问题浮于表面,表扬多、批评少,相互批评缺乏辣味”问题。
2021年2月2日,组织召开2020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制定方案、开展学习、征求意见,会上领导班子及成员均围绕5个方面作了检视剖析,并对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和周永开等同志先进事迹,查摆出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等15个问题,剖析了原因,提出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班子成员也在会上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情况已上报市委,同时抄送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州)人民政府驻蓉办事处党委、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
(2)针对巡察组反馈“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存在班子成员未及时、全程或忽视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现象”问题。
认真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规定,“一把手”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2021年3月2日召开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上通报了2020年度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支委成员履职情况,党支部书记带头作了对照检查,查摆出党支部存在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3个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3)针对巡察组反馈“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差距。党内组织生活不经常、‘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有计划地开展党内活动。积极对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州)人民政府驻蓉办事处党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按照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制定本年度党组织生活计划安排表,包括时间、形式、主题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进行换届选举。结合单位人事变动情况,3月17日,召开支部大会对党支部书记、委员进行了改选,分别选出了党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群工委员各1名,完善了支部领导班子。三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会,2021年3月2日在召开党组织生活会的同时,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员民主测评中,每名党员的民主测评结果都为“优秀”。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已于4月7日上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州)人民政府驻蓉办事处党委。
(4)针对巡察组反馈“2019年中共乐山市农民工服务管理(成都)综合委员会成立后,未有效开展工作,未建立在蓉农民工党员台账,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问题。
一是不断完善台账。积极联系区、市、县在蓉建立的流动党员党组织以及已成立商会,建立在蓉农民工党员台账,依托农民工所在企业的党组织跟进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新党员,为党员队伍注入新鲜血液。二是积极开展送温暖行动。探索建立在蓉乐山籍农民工党员服务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教育管理服务,逢年过节组织开展“送温暖”等走访慰问活动。结合我市组织开展的外出务工人员暖冬送温暖·嘉州行活动,深入在成都工作的乐山籍农民工工作第一线开展实地走访慰问,为一线务工人员送去了组织的关心关怀,并鼓励广大外出务工人员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倡导他们切实落实不返乡就地过年政策。2021年春节前后,走访慰问乐山籍农民工18人、送去慰问金及春联、口罩等物资价值共计约9000元。
2.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
(1)针对巡察组反馈“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办公室主任长期空缺、2名科级领导干部8年未轮岗交流、无中层以下业务人员,缺乏后备力量”问题。
从市委编办选调了一名科级干部担任办公室主任,选齐配强了中层队伍,充实了工作力量。另外2名科级领导干部已进行轮岗交流。下一步拟考虑加强与编制、组织、人社部门沟通,进一步充实人员,培养后备力量。
(2)针对巡察组反馈“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单位3名招聘人员2017年以来未签合同,长期违规使用。近两年,向3名临聘人员每人每年发放工资、福利、奖金,远远超过市财政局规定的经费标准”问题。
一是抓好建章立制。制定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等,切实加强编外人员招聘、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二是规范聘用方式。规范现有临聘人员聘用方式,2月底已与3名聘用人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现行市财政局规定的标准重新核定聘用人员薪资。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对聘用人员监督管理,聘用人员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合同条款约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立足长远,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一)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对目前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持续加大整改力度,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深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相关要求,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总结经验教训,在工作中注重预防为主,围绕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规范单位运行,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85180984;电子邮箱:41763555@qq.com。
乐山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