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社各股室,各直属公司,各基层社:
现将《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龙州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
2021年6月11日
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龙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机关、中共龙州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关于印发〈开展龙州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龙州县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学习动员部署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批示精神,高度树立供销合作联社“政治组织”意识,肩负起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的使命担当,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做好供销合作社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推动供销合作社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向善。
二、目标任务
聚焦政治建设、监督制约、社有资产流失、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问题,紧盯突出问题,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彻底摸清和全面掌握供销合作社的资产“家底”,进一步规范供销合作联社的经营投资行为,促使供销合作社建立健全符合规范要求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人事管理、财务会计、资产管理、风险防控等制度体系。聚焦为农服务的主责主业,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成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各基层供销社和社直属企业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龙州县供销合作联社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超程 县联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副组长:全忠平 县联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
邓 弘 县联社理事会副主任
何荣甫 县联社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
成 员:周昌明 县联社业务股股长
陆 春 县联社财财务股股长
周泽华 办公室主任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
主 任:全忠平 县联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
副主任:邓 弘 县联社理事会副主任
成 员:陆 春 县联社财财务股股长
周泽华 办公室主任
周海宏 县联社办公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专项治理筹划、组织实施、工作协调、情况收集、总结汇报等工作,并根据工作组要求承办相关事务。
四、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重点监督检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基层供销社,县社各科室、各直属企业政治建设、监督制约、社有资产流失、资金管理使用四个方面的21项内容。
(一)专项治理工作原则
1.实行主任负责制。县、乡镇两级供销合作社主任是本系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主任是主要责任人,专项治理期间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专项治理的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问题查处、综合治理每一阶段的工作措施,单位领导都要具体分工负责,落实专人抓、专人管。
2.实行“一岗双责”。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班子领导干部 “一岗双责”制,要把专项治理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形成强大的工作力度,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每一条措施都落实到基层单位。
3.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县、乡镇两级供销合作社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抓好本级社及直属单位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同时,还要负责统筹协调、督查指导、问题排查整治、情况汇总等面上工作。
(二)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清单
1.政治建设方面
(1)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情况,纠治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不深入、浮于表面、流于形式、走过场等问题;
(2)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崇左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纠治对***、自治区党委和崇左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传达、不研究、不部署、不***,打折扣、搞变通,行动迟缓、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3)党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纠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宽松软,不担当、不作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问题;
(4)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情况,纠治不执行、不到位,走形、变异等问题;
(5)落实各级巡视巡察整改的情况,纠治在巡视巡察整改中行动迟缓、敷衍塞责、落实不力、拒不整改等问题;
(6)选人用人的情况,纠治违规进人、违规提拔、违规使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政治生态的情况,纠治“山头主义”“圈子文化”“近亲繁殖”等问题。
2.监督制约方面
(8)“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机制落实的情况,纠治监督机制不健全、不执行、不完善等问题;
(9)各级监事会、社有企业监事的监督权力行使情况,纠治监督权力虚化、弱化等问题;
(10)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社有资产投资合作处置、资金分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内控机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纠治内控机制不健全不完善,贯彻执行不到位、监管不力等问题;
(11)对社有企业合作对象进行尽职调查和经营监管的情况,纠治对社有企业合作对象选择上把关不严、运营上放任自流、监管上不严不实等问题;
(12)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县级社对本级直属企业、基层社的监管情况,纠治监管缺失、监管不力等问题。
3.社有资产流失方面
(13)社有资产转让的情况,纠治违规转让社有资产,低价处置社有资产、侵吞社有资产以及滥用职权造成社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14)合作对象运营管理社有资产的情况,纠治合作运营对象利用社有企业平台违规经营或不正当履行职责,造成社有资产损失等问题;
(15)社有资产收益的情况,纠治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私分社有资产等问题;
(16)开展经营、投资、担保等工作的情况,纠治违规进行经营、投资、担保,出租资产未进行公开、公平竞价、招租,随意减免租金造成损失等问题;
(17)责任追究机制的运行情况,纠治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
(18)行业市场监管情况,纠治供销合作社系统党员干部违规干预、插手社有企业经营;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违规在下属企业兼职并取酬;在管理处置资产中吃拿卡要、行贿受贿、侵吞私占等违纪违法问题。
4.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9)“四项资金”(新网工程项目资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项目资金、地头冷库项目资金)等重点领域项目资金的管理情况,纠治在“四项资金”申报、分配、拨付、验收等关键环节,履职尽责不力、监督管理不严等问题;
(20)“四项资金”及其他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纠治“四项资金”及其他财政资金被闲置、挪用、侵吞、窃取、骗取等问题;
(21)“四项资金”及其他财政资金的收益情况,纠治“四项资金”及其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五、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
1.组织集体学习。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要认真学习******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的***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崇左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2.精心部署安排。各级供销社、社有企业要闻令而动,结合实际制定周密计划,细化落实工作措施,明确专项治理重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压实责任,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
(二)自查自纠
各级供销社、社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是自查自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聚焦政治建设、监督制约、社有资产流失、资金管理使用等四个方面的21项内容,从今年5月至10月,开展为期半年的自查自纠。
(三)综合治理
1.深入检视问题。深入查找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列出问题清单,剖析问题深层次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要积极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案件线索,主动接受、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
2.组织开展以案促改。针对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典型案件,编印警示教育材料,并通过案件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举一反三,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案促改工作还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握正确导向,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3.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整改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形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体系。
4.组织开展“回头看”。对专项治理期间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和纪检监察机关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以上四项工作措施不分阶段、不分环节,与有关单位的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同步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要落实好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好“一岗双责”,强化政治担当,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崇左市委部署要求,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从严从实深入开展。
(二)加强协作配合。县社各股室要根据各自职能,主动担当,密切配合,抓好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工作协调推进,共享工作信息,及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提升工作合力。各基层供销社、各直属企业要加强与县社有关股室的沟通联系,强化协同联动,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横向纵向一体推进、取得实效。
(三)及时报送材料。从2021年5月至12月,每月23日前,各基层供销社将工作情况及相关表格上报县社;县社各股室将工作情况及相关表格报送县社专项治理工作组办公室。
联系人:陆春;联系电话:0771-8812688、180****5685;电子邮箱:lzxgxs8812688@163.com;传真:0771-8812688。
龙州县供销合作联社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举报方式:
来信请寄:龙州县供销合作联社
邮政编码:532400
来访请到:龙州县独山路190号旧国税局三楼
举报信箱:龙州县独山路190号旧国税局门前
举报电话:0771-8812688
网上举报:lzxgxs8812688@163.com
***:1.龙州县供销合作联社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统计
2.龙州县供销合作联社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排查问题清单
3.政治理论学习方面问题排查整改表
4.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问题排查整改表
5.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方面问题排查整改表
6.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方面问题排查整改表
7.落实各级巡视巡察整改方面问题排查整改表
8.选人用人方面问题排查整改表
9.政治生态方面问题排查整改表
10.“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机制不落实问题排查整改表
11.监事会监督权力行使不到位问题排查整改表
12.项目建设和社有资产处置方面监督不到位问题排查整改表
13.对社有企业合作经营与项目开发方面监督不到位问题排查整改表
14.上级部门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问题排查整改表
15.社有资产违规转让问题排查整改表
16.合作对象运营管理社有资产问题排查整改表
17.社有资产收益处置方面问题排查整改表
18.社有企业和基层社经营、投资、担保方面问题排查整改表
19.社有资产流失责任追究机制不到位问题排查整改表
20.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排查整改表
21.新网工程等项目资金申报、分配、拨付、验收等方面问题排查整改表
22.新网工程等项目资金被闲置、挪用、侵吞、窃取、骗取等问题排查整改表
23.新网工程等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充分问题排查整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