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均衡配备乡村学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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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4日发表
为解决当前乡村教师队伍存在的资源配置不均衡、结构不合理、优秀骨干教师缺乏等制约问题,今年,我市出台新机制,健全乡村教师补充机制,足额均衡配备乡村学校教师。
一是按照“总量平衡、退一补一”原则,及时招聘、调整和补充乡村学校教师,满足乡村学校教育教学需要。二是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对村小学、教学点编制进行调整。三是采取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办法,对招聘到乡村特别是偏远地区任教的高校毕业生按服务年限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四是继续做好省级免费师范生申报及就业安置培养工作,积极引导省级免费师范生面向生源地农村学校就业。五是建立新聘教师乡村学校任教制度,城镇学校新招聘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一般不少于2年。(通讯员秦华刘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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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20:10:4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