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深圳市恒心路道路工程(平大路科研路)建设项目涉及平湖片区平湖凤凰山地区法定图则0101地块调整的公示
深圳市恒心路道路工程(平大路-科研路)建设项目涉及平湖片区[平湖凤凰山地区]法定图则 01-01地块调整。项目位于平湖街道,属道路用地,申请用地总面积为10495.50平方米,用地范围有1305.10平方米涉及平湖片区[平湖凤凰山地区]法定图则 01-01地块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将平湖片区[平湖凤凰山地区]法定图则 01-01地块局部用地调整为道路用地。
公示期为10天,自2016年7月23日至8月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规划项目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联系,或填写《法定图则申请修改项目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172),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进行展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进行报批。
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网站首页“最新公告”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地点: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28900321;传真:28900430
特此公示。
***:1.公示附图
2.法定图则申请修改项目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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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附图.bmp
2.法定图则申请修改项目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