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玉米秸秆火灾防范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8]93号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玉米秸秆火灾防范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据统计,从2018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全市共发生玉米秸秆火灾125起,其中云冈区发生玉米秸秆火灾24起,占总数的19.2%。在火灾中由于火势蔓延导致一些绿化带、树木、大棚等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类似火灾发生,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现就加强玉米秸秆火灾防范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加强火灾防范工作。目前正值秋冬季节,玉米秸秆火灾呈高发时期,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一些绿化带、树木、村民大棚火灾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全区火灾形势稳定。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特别是加强玉米秸秆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深化管控措施,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将责任层层落实,全力遏制当前农村火灾易发多发态势。
二、成立志愿消防队伍,增强火灾防控力量。各乡(镇)要确实负起责任,督促各村庄成立志愿消防队伍,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公约,开展玉米秸秆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严禁村民焚烧秸秆,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同时,配备灭火器材,备足消防水源,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村民自救,迅速扑灭初起火灾,控制火势蔓延。
三、注重教育引导,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各乡(镇)要针对玉米秸秆火灾的特点,引导村民提高对焚烧秸秆危害的认识,增强防火意识,根除侥幸心理。要教育村民在收割田间秸秆时,打出防火隔离带,将秸秆码垛堆放,对遗留在田地里的秸秆和干草应进行集中处理,如在空地和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方向统一划定柴草堆放用地,集中收放,安全处理;若将秸秆堆放在自家院内,要远离房屋和火源,并且对囤积量大且存放时间久的秸秆堆垛定期进行翻动,使其内部通风,防止自燃。在防范秸秆自燃的同时,还应防止焚烧秸秆和放火烧荒等人为因素造成火灾。
四、严格追究火灾事故责任。区政府将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大火灾事故追责、问责力度,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处置消防隐患不主动积极的,按有关程序问责处理,确保将责任追究落实在火灾发生之前。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特此通知。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