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2016年,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作用,主动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书写了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法治宣传有声有色.通过组织全县科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定期对全县普法骨干进行培训,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律素质。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全县建成33处法治文化广场,充实完善了132家农村书屋。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了公民旁听庭审和送法进景区活动,在拓宽普法渠道的同时,为五个一工程建设助力。2016年,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发放法律知识读本14000余本、各类普法宣传单15万份,受众群众达20万人次。
法律服务优质高效。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五个一工程建设总体部署,该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准发力,深入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五个一工程建设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深入园区、景区、重点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了律师服务三农、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息访工作的制度和措施。2016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19件,为受援人避免经济损失180余万元。县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1236件,接待公证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全县律师深入开展各类法律服务活动,共办理各类案件963件。
法律保障坚实有力。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力度,成立了集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功能为一体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依托电信公司技术平台,构建三级社区矫正信息监管体系,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全面管控。2016年,举办社区矫正人员团体心理课33次。全县现有安置帮教刑释人员926人、各类社区矫正对象285人。一年来,没有刑释解教人员脱管、漏管、上访等不稳定事件发生,为平安建平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专项活动中,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609次,预防纠纷521件,调处矛盾纠纷2438件,调处成功2406件做到纠纷排查率100%,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8%。为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县33个司法所统一业务制度、业务流程,统一门牌、桌牌和档案标识,达到了规范化、标准化。目前,31个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叶柏寿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荣誉称号。
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该局把加强作风建设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从学习教育、树立典型、建章立制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