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7号)
兴隆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7号
辖区各相关单位、全体居民: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进京管理工作,最大可能切断传染源、控制好疫情波及范围,构筑疫情防控“环京护城河”,为首都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按照辽宁省防指第8号令相关要求,现下达命令如下:
1、对区全体居民(村民)如有特殊紧急情况,需要进京的,要报所在街道详细说明进京人员原因、时间、地点、方式、健康状况等,并提供去京所到企业、单位、机构及社区开具的证明或相关材料,由街道向区防指报告,提出申请,履行相关手续。
2、疫情防控期间,国家信访局、辽宁省信访局和市、区各级信访大厅暂停接待群众来访,有信访诉求的群众可通过写信、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信访投诉,严禁去省进京及到非信访场所进行信访活动。
3、对有信访诉求的群体及个人通过非法途径信访,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4、群众通过写信、网络投诉、电话等方式信访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将依法依规加快处理。
网址:http://pj.lnxf.gov.cn/Home/EventCenter
电话:0427-2288096。
本令自2020年3月10日15:00时起施行,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兴隆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