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盘山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多项举措强化派驻机构探头作用
为进一步善于作为、勇于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提高监督执纪实效,盘锦市盘山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多项举措,强化派驻机构“探头”作用。
1.强化政治建设,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履职中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督促监督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一是通过分类指导,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对监督单位落实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字背书制度、开展党内谈话、运用“第一种形态”等主体责任任务进行指导,确保党委(党组、党工委)和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履行到位。二是通过会议监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上半年参加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会议共计35次。三是通过重大事项监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对人社局所属事业中心考录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四是督促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对处分期党员严格监督教育管理、严格纪律处分执行,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内监督。
2.强化派驻监督,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持续以主动监督、创新监督为原则,把监督摆在首位。一是通过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确保监督到位。二是通过专项工作监督,确保监督到位,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人社部门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和失业保险扶贫政策进行专项检查。三是通过重要节点监督,确保监督到位,紧盯重要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在元旦、春节和清明、“五一”、端午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对重点单位的关键部门负责人开展约谈20人次,重申中央八项规定和节日期间纪律要求,严防节日“四风”问题;督促监督单位对党员干部子女升学的情况进行登记、签订承诺书,并对公开承诺等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无漏报瞒报。四是通过纪律检查,确保监督到位,对监督单位和党员干部执行“六项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监督单位规范请销假及公出备案制度,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在执行“六项纪律”中存在的问题。
3.强化精准监督,落实纪委监委任务。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县纪委监委干什么、派驻纪检监察组就干什么”的工作理念,把精准监督摆在首位。一是认真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学习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验收阶段任务全程跟进,全力督促推进我县整改落实工作,对在专项审计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逐项建立线索台账和问题档案、逐项核查。二是认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对监督单位具有行政审批、监管、执法、服务等相关职能单位的150余名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三是运用“知己知彼”工作方式,对监督单位在编人员情况、科级干部等情况进行摸底,督促监督单位建立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洁风险点台账,明确监督对象基本情况和监督单位的监督重点。四是落实县纪委监委部署各项工作,对监督单位国有资产出租使用情况、涉农资金涉农项目情况、“两***”筛查等情况进行核查,落实省委巡视组交办工作和转办案件,对接企业落实营商环境工作。五是认真落实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报送廉政信息,向监督单位转发廉政工作信息和要求。
4.强化工作效率,严格派驻监督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内部管理摆在首位。一是认真落实工作报告制度,重要工作随时向县纪委监委请示报告。二是严格签字背书制度,明确监督责任清单。三是严格经费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四是明确工作分工,细化内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及时参加纪委监委集体学习活动,坚持组内集体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