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市城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城市管理职能,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
市城管局及时召开党组会,对***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好***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好***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工作。8月19日市城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局三楼多媒体会议室深入学习了***法治思想,局机关全体人员通过集中观看PPT学习了***法治思想(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12月3日局机关党支部召开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专题会议,并在局机关三楼设置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宣传牌、在局机关一楼电子屏持续播放“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标语,营造了学习贯彻***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同时,局属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通过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等方式,相继开展了关于***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课。市城管局全体人员学习***法治思想培训覆盖率达到了100%、***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内容均已全部学习完毕。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桂荣同志认真履行城市管理领域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安排法治城管建设工作,亲自参加普法依法治理重大活动,并要求各位县级领导、局属单位和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普法用法,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定期举办法治讲堂,有力推进了“法治城管”建设。一是全面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局政策法规科在原有人员的基础上,今年将1名遴选的公务员充实到局政策法规科工作,支队机关法规科达到3名同志,投诉受理科达到4名同志,7个执法大队均明确了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大队长和专职法制人员。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全部公开征求意见;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机构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全部不上会讨论;全部集体研究讨论决定;需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的,全部组织风险评估、专家论证。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印发《菏泽市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全部进行法制审核,全局法制审核人员达到11人,构建了大队初审、支队二审、局法制机构三审的法制审核体系。成立菏泽市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会商领导小组,王桂荣局长亲自担任组长,所有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从立案、案件调查终结、集体会商作出执法决定,到案件终结,全程参与。四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山东自胜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强、陈海朋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合同和协议审查、行政复议和诉讼、矛盾纠纷化解等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市城管局正在申请设立公职律师。五是积极推进合法性审查。市城管局起草、实施的地方性法规《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菏泽市供热条例》《菏泽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行政规范性文件《菏泽市绿线管理办法》,经审查在行政处罚种类、设定依据、实施程序、使用规则等方面均符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
(三)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加强《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认真梳理《行政处罚法》新旧对比,制作PPT课件、印发学习册页,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确保每一名执法人员都能够了解、掌握《行政处罚法》修订后的内容和变化,确保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其中,6月29日-30日,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城市管理行业法律法规为重点,举办了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法治培训班,特邀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允谦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行了培训。自7月15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正式施行之日起,持续在局办公场所电子屏播放“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正式施行”标语,进行深入宣传,营造了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浓厚氛围。二是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培训考试工作。5月份,结合今年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印发专门通知,重点围绕公共法律法规、行业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先后组织开展了2次培训活动。三是强化以案释法学习培训。结合执法案例,局政策法规科、支队执法监督科负责同志,对城市管理行业法律法规,以及执法文书制作与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业务知识进行专题培训。四是修订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文书。依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修订《菏泽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菏泽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目录》,召集支队全体执法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并转发县区城管局参照执行。五是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12月2日,在市城管局第三会议室召开了宪法进机关主题党日活动。12月3日下午3时,在市城管局第四会议室举行了宪法宣誓活动。宣誓现场,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庄重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在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桂荣的领誓下,行政执法人员高举右拳,庄严宣誓。
(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和***、省、市消减权力事项等情况,进一步梳理、精简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完善我局权责清单,并在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官网进行了公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市城管局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印发《菏泽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菏司发【2021】17号),及时上报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行刑衔接联络员名单,确定具体科室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协调落实,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有效执行。三是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所有执法案件全部网上办理,按规定进行公示;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所有执法案件全部实行全过程记录;严格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制度,调整充实局重大执法案件会商领导小组,局政策法规科充实1名通过法律资格职业考试的人员,所有一般程序执法案件全部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修订《菏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菏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不断健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五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市城管局制定了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明确对案件参与人进行释法说理、对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的全过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累积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执法经验的同时,切实增强了法治宣传效果。六是创新行政执法模式。市城管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注重运用行政调解手段,严格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通过建立“执法+商家”微信群、现场调研、案情评审等多种方式,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五)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深入组织开展市区城市管理十项整治行动、城市品质提升行动、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建筑垃圾治理攻坚战、餐饮油烟治理攻坚战等一系列依法治理活动。累计处置渗滤液75万立方米,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市区重点实施了城市增绿工程和万福河景观带建设、环城公园提升改造等绿化工程,绿地面积达到7614.2万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79.1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8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0.56%,绿地率36.83%。全市建成运行生活垃圾焚烧电厂10座,日处理能力8500吨。市区共有运输资质的建筑渣土运输公司9家,备案车辆528辆,所有备案车辆均为新型环保全密闭渣土车,全部车辆加装卫星定位系统建立了渣土车辆及驾驶员信息档案。全市集中供热主管网达到917公里,接入小区(单位)1208个,接入面积达到7820万平方米,发展用户40.46万户;全市管道燃气企业达到32家,中低压燃气管网达到5500余公里,CNG、LNG加气站达到46家,液化石油气场站达到95家,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基本实现全覆盖。2021年以来,城区累计抢修路面塌陷1058平方米,铺装人行道面包砖7770平方米、植草砖1680平方米,修扶路沿石6000余米,修复沥青路面7400余平方米、砼地面6000余平方米、路桥面伸缩缝4096米。积极推进智慧城管平台建设,建设方案已经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评审,正在按计划推进建设。2019年11月以来,共取缔店外经营、跨门经营、马路作业2000处次,清理流动摊点5000处次;拆除破损及存在安全隐患的门头牌匾230余处;即时清除道路两侧墙壁、线杆等设施和树木、地面上的“野广告”,累计清理乱贴乱画38600余处,橱窗广告16700余处;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55000米,引导非机动车按照停车方向箭头,规范、有序停放,城市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城市环境日益改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推动法治创新的动力还不足。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法治已经融合于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之中,但是受制于目前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素养水平还不够高、能力还不够强,法治建设的配套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全局意识、大局观念还不够强等因素,推动法治创新的动力还显得不足,导致法治创新的能力难以被激发,创新的成果难以体现。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配套制度还不够健全。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民对城市生活品质的要求也逐步提高,一些新生事物不断涌现,在处理一些新生事物矛盾纠纷时,法治政府建设配套制度的空白或者滞后性、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不强、有效性不强等问题愈发显现。
(三)法治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还未形成。因城市管理领域的工作面比较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实践中我们容易对理论学习产生懈怠的心理,在定期常态化加强法治学习培训等制度方面坚持的还不够好,没有形成法治教育培训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四)普法工作力度还需要不断加强。实际工作中,我们在普法宣传方面存在着宣传形式稍显单一、宣传对象重点不够突出、宣传覆盖面不够广、宣传活动未实现常态化、侧重法律条文的单向灌输却忽视了法律素质的养成等一些问题,普法宣传工作做的还不是很到位,市民群众的城市意识、文明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思想宣贯工作。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通过参加***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通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登陆菏泽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等方式,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
(二)进一步配套健全法治建设制度。对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再制定出台一批法制建设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法治城管建设”制度体系。
(三)进一步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健全完善法治教育培训制度,依托市委党校城市管理局分校,定期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学法、遵法、用法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法治化的城管队伍。
(四)进一步开展城管法律宣讲活动。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拓宽普法宣传渠道,丰富普法宣传载体,深入广泛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城市意识、文明意识、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