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专门工作机制
为了解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发现困扰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从而探讨研究出解决工作难题的思路、办法,市司法局建立了日常巡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日常巡查是由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政策法规科和纪检组组成巡查组,采取网上巡查和实地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听汇报、看资料、查档案、访社区、核实情等,在两年内对全市9个县(区)局和171个乡镇司法所全部巡查到位。截至目前,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巡查组共巡查了7县2区共58个司法所。针对社区矫正小组作用发挥不充分、分级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开展不扎实、工作档案不规范等问题向县区局书面反馈,各县区局已督促司法所全部整改到位。
2017年以来,对不服从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共警告370人次、提请治安处罚23人次、提请撤销缓刑26人次、暂予监外执行提请收件执行8人次,对履职不到位的司法所长,2人被调离司法所岗位、1人被乡镇党委给予诫勉处理、1人被乡镇党委给予行政警告处罚、2人被全县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