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青岛市统计局关于青岛市以商招商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发挥国内外招商引资机构和人员在我市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扩大以商招商规模,更快更好地利用外资,市外经
贸局和市统计局联合制定了《青岛市以商招商奖励办法》,请各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