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立之间的城市抉择——启动青岛旧城保护引擎
从青岛奥帆基地的防波堤坝上远眺青岛城区,整座城市恰如一只振翅欲腾的飞鸟:一翼是上世纪20年代旅居青岛的康有为先生笔下的“青山,碧海,红瓦,绿树”,另一翼则是流溢现代气息的广厦楼宇。传统与现代如此鲜明地在此对垒,在国内城市大规模破旧立新的发展进程中,对于一座正努力为奥运经济所诱发的巨大能量寻求可资释放的空间与载体的城市而言,这样的规划布局无疑是令人惊喜和艳羡的。
上世纪90年代,青岛城市政治重心的东移将整座城市一分为二,新的城市中心与旧城分离,商业和商务中心的建设重点逐步移到旧城之外,从而实现了城市现代化与历史风貌的共生。这一最初的合理的城市结构布局为未来旧城保护提供了最大可能的想象空间,青岛“保护老城、建设新城”的城市发展理念就此确立。在破与立之间,城市作出了最初的也是富有决定意义的历史性抉择。
然而,面对旧城改造的进程,究竟应该如何在破与立之间寻求到一种平衡,也成为摆在城市运营者面前的一道难题。在过去的5年间,青岛城市规划部门及文物主管部门开始联合制定有关城市文保的相关法规,这其中有2004年批准实施的《青岛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青岛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安徽路、鱼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规划》,还有2005年制定的《八大关历史文化保护区积极性保护与整治规划》,2006年出台的《八大关近代建筑保护管理规定》。这些政策法规的制定不仅明确了旧城保护的主体范围,而且确定了文物保护工作在城市整体规划以及旧城改造中的突出地位。
有这些书面规定作依据,老城区共划定了10个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作为中心地带,得以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景观,其中一部分也就是在奥帆基地的防波堤坝上能够看到的城市旧景。而同时,一些未被列入文物保护的区域或建筑也开始逐步纳入旧城保护的范围,其中包括部分主要街道、庭院别墅建筑、传统街坊、城市海滨轮廓线。市文物主管部门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对于这些划入保护范围内的建筑及区域,城市建设者绝不敢“轻举妄动”。
与此同时,城市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型及总量则在不断地扩容,文物部门试图将更多有价值的城市文化遗产纳入保护圈。据统计,目前,青岛市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28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4处;历史优秀建筑313处;小鱼山文化名人故居20余处,各类博物馆、纪念馆20座,文物保护总量已创下了历史新高。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以青岛啤酒厂早期建筑为代表的工业遗产也首次列入到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填充了青岛工业文化遗产的特色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