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牧业局坚持四个结合贯彻落实四川省党风廉洁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四川省贯彻实施办法
一是与两学一做相结合。以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为契机,把《两个办法》作为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研究、广泛讲解,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将学习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结合《两个办法》文件精神,局纪委认真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积极筹备召开全市农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安排部署2017年反腐倡廉工作。重点加强班子成员、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强化检查考核的结果运用。
三是与作风建设相结合。按照全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会的要求,坚持抓早、抓小、抓好、抓深、抓细、抓实,严格落实责任分工、责任执行和监督考核,以问责促作风建设落地,以作风促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农牧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与当前农牧业工作相结合。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层层压实问责责任,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涉农项目实施、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等专项工作落实,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