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沂南县垃圾焚烧项目有关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公示
按照临沂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交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局已经完成沂南县垃圾焚烧项目有关问题整改工作,并进入销号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共7天。如对该项任务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539-6372035;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3号。
一、反馈的问题
临沂市上报沂南县垃圾焚烧项目已完成,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责任单位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沂南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措施
一是对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整体改造,2020年9月底渗滤液处理系统全部改造调试完毕并达到验收条件;二是加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出水达标排放。
四、整改成效
该项目于2019年9月28日举行投产运行仪式,投产运行至今,沂南县生活垃圾全部送到焚烧厂进行焚烧发电处理,垃圾焚烧锅炉运行正常。在运行过程中发现渗滤液处理系统在设计及设备选型等方面存在缺陷,渗滤液处理系统达不到设计要求,导致前期没完成环保验收。2020年9月29日环评验收专家现场对照恒泰新能源环评影响报告,对企业的生产运行情况、污染治理、环保设施以及相关环保数据进行了详细的勘查,通过环评验收专家根据现场察看评验,结合恒泰新能源环评批复内容,一致通过对恒泰新能源环评验收给予公示的意见,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已完成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9日-2020年11月3日。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