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轨道交通有轨电车运营服务规范和乘客守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按照《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青岛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青岛市有轨电车运营服务规范》《青岛市有轨电车乘客守则》的征求意见稿,通过青岛市政务网和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青岛地铁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5年10月15日前反馈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一、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qdjt.gov.cn)“互动交流”系统。
二、信函方式: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3号青岛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处(邮编:266061)。
三、电子邮箱:qdguidao@163.com。
四、联系电话:0532-88918770 88918781(传真)。
(***1)青岛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青岛市有轨电车运营服务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3)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4)青岛市有轨电车乘客守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5年9月24日